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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林河灌区事务服务中心 农业供水价格成本监审报告

来源:科右中旗发改委 发布时间:2023-08-03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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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本 监 审 报 告

                  

    监审项目:霍林河灌区农业供水价格成本监审

   被监审单位:科尔沁右翼中旗霍林河灌区事务服务中心                  

监审单位:   科右中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审人员:     李广志  武维玲  刘帅     

2023 7 31

霍林河灌区事务服务中心

农业供水价格成本监审报告

为掌握霍林河灌区农业供水成本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55号令)、兴安盟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内蒙古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做好我区下半年价格成本工作的通知》(兴发改价〔2023〕241号)等规定和指示精神,科右中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7月26日对霍林河灌区事务服务中心2016年至2020年霍林河灌区农业供水的定价成本进行了监审。核定霍林河灌区农业供水总成本 826,629.26 元,与中心上报的运营总成本3,385,997.39元相比,核减了2,559,368.13 元,核减比例为 75.59 %。具体情况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

霍林河灌区农业供水价格成本监审

二、成本监审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8号令);

(三)《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55号令);

(四)《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

(五)《内蒙古自治区(市)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

(六)《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企业会计制度》(财会〔2000〕25号)(《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相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

(七)被监审单位提供的相关基础资料:

1.2016-2017年霍林河灌区事务服务中心审计报告(右中北会审字〔2023〕25号);

2.2018-2020年霍林河灌区事务服务中心审计报告(右中北会审字〔2023〕24号);

3.科右中旗水利局提供的第三方进行农业用水数量的测算报告《兴安盟科右中旗霍林河中型灌区现状用水量核算报告》;

4.霍林河灌区事务服务中心提供的农业供水价格成本报表;

5.霍林河灌区事务服务中心提供的成本监审所需的其他资料。

三、成本监审程序

(一)成立监审组。本次成本监审工作由科右中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项目监审负责人由发改委党组成员李广志担任,监审组员武维玲、刘帅。

(二)书面通知。科右中旗发改委于2022年6月23日对科右中旗水利局下发了《关于科右中旗水利局霍林河灌区农业供水成本监审的通知》(右中发改字〔2022〕118号)、2023年5月30日下发《关于继续对科右中旗水利局霍林河灌区农业供水成本监审的函》。通知中明确成本监审范围、监审形式、监审期间,以及需要提供的资料和进行实地审核的要求等。

(三)资料初审。对被监审单位报送成本资料的完整性、逻辑性进行初审,存在问题的,要求经营者限期更正、补充。

(四)实地审核。调查了解被监审单位生产经营情况,查阅、复制有关资料,按照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及有关规定对经营者成本进行审核。

(五)意见告知。根据审核情况,经集体审议后起草了成本监审意见告知书,并于 2023 年 7月26日向科右中旗水利局送达《成本监审意见告知书》(右中发改字〔2023〕118号),被监审单位无异议。

(六)出具成本监审报告。根据集体审议情况完成监审报告。

四、经营者基本情况

科尔沁右翼中旗霍林河灌区事务服务中心始建于1971年,位于科右中旗布敦化派出所西50米处,注册资金231万元,为科右中旗水利局下属单位,机构规格为股级。负责人包光明,类型为事业单位,经费来源为差额拨款,财务独立核算。科右中旗霍林河灌区事务服务中心在编人员28人,其中股级职数3名(1正2副)。宗旨和业务范围为:为区域内的水利设施建设提供管理保障,管理和养护水利工程设施,区域内抗旱供水、防汛排洪工作,调查本区域内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本区域内水资源。

组织机构

(二)生产经营情况

 霍林河灌区位于科尔沁右翼中旗境内,地处嫩江右岸一级支流霍林河上中游的流域,北起吐列毛杜,南至高力板,设计灌溉面积15万亩,其中改善灌溉面积12.7万亩,恢复灌溉面积2.3万亩。分别为吐巴灌域、乌兰中灌域、靠山灌域、西太本灌域、布敦化五个灌域组成,分别由吐巴枢纽、乌兰中枢纽、靠山枢纽、双山枢纽供水,其中布敦化灌域和西太本灌域共用双山枢纽。

五、经营者成本审核情况

    (一)成本审核的主要内容及核算分摊方法

本次成本监审期间数据为2016年-2020(2021年、2022年霍林河灌区施工建设,部分灌域未投入使用,成本数据不完整)。本次成本监审主要对霍林河灌区事务服务中心农业供水生产经营基本情况、收入支出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核减与生产经营无关的资产额;审核各项成本、费用构成;确定了共同费用的分摊方法和比例;重点对经营者生产经营成本中各环节发生的实际支出进行详细审核和调整,并按照有关标准核减了不应计入定价成本的费用。

(二)成本核增、核减情况及理由说明

按照《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累计核减了不合理成本费用2,559,368.13元。具体情况如下:

1、核减2016年-2020年固定资产折旧费273,075.72元。理由及依据:《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55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供水经营者为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当期费用的,计入成本的部分先冲减公益性成本再冲减经营性成本。

2、核减2016年-2020年运行维护费2,286,292.41元。

理由及依据:《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55号令)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供水经营者为事业单位的,财政补助形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当期费用的,计入成本的部分先冲减公益性成本再冲减经营性成本。

六、成本监审结论

经审核,霍林河灌区农业供水总成本为 826,629.26 元,年平均供水量为48034300立方米,单位供水成本为 0.017 元/ 立方米 。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报告是根据霍林河灌区事务服务中心所提供的审计报告、财务报表等资料出具的,其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由被监审单位负责。

(二)参加本次监审的工作人员与被监审单位无任何利害关系。

(三)本报告仅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决策服务。未经许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监审人员:李广志 武维玲 刘帅

附件:霍林河灌区农业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核定表

   

科右中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       

(联系人:刘帅  联系电话:0482-4123440)  

霍林河灌区农业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核定表

单位:元;立方米;元/立方米

项目名称

行次及关系

企业上报数

核增核减数

成本核定数

备注

2016

2017

2018

2019

2020

五年平均

一、折旧摊销费

1=2+3

8,315.00

4,600.00

3,185.00

283,290.44

284,142.59

284,142.59

-273,075.72

11,066.87

(一)固定资产折旧

2

0.00

0.00

0.00

283,290.44

284,142.59

284,142.59

-273,075.72

11,066.87

最末一年

(二)无形资产摊销

3

8,315.00

4,600.00

3,185.00

0.00

0.00

0.00

0.00

0.00

最末一年

二、运行维护费

4=5+6+7+18+20+21

2,335,457.41

3,863,043.69

4,082,379.60

2,556,823.98

2,660,670.19

3,099,674.97

-2,286,292.41

813,382.56

(一)修理费(不含大修理费)

5

21,240.00

0.00

11,095.00

67,708.00

22,260.00

24,460.60

-9,007.60

15,453.00

(二)大修理费

6

0.00

864,165.80

1,504,030.00

0.00

0.00

473,639.16

-473,639.16

0.00

(三)人工费

7=8+17

2,304,516.10

2,861,654.60

2,501,861.64

2,432,325.25

2,547,060.04

2,529,483.53

-1,716,810.16

812,673.37

最末一年

1.职工薪酬

8=9+10+15+16

2,220,515.10

2,773,356.60

2,501,861.64

2,432,325.25

2,487,346.64

2,483,081.05

-1,670,407.68

812,673.37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9

1,699,506.00

1,959,458.12

1,869,325.40

1,845,656.00

1,904,898.80

1,855,768.86

-1,200,172.06

655,596.80

(2)社会保险费

10=11+12+13+14

0.00

174,552.58

90,128.15

171,313.36

242,384.84

135,675.79

21,400.78

157,076.57

基本医疗保险

11

0.00

163,902.63

138,590.67

149,028.76

140,686.92

118,441.80

-63,063.15

55,378.65

工伤保险

12

0.00

0.00

4,439.74

2,399.83

0.00

1,367.91

-1,367.91

0.00

基本养老保险

13

0.00

0.00

0.00

108,733.76

101,697.92

42,086.34

59,611.58

101,697.92

生育保险

14

0.00

10,649.95

5,549.83

6,000.00

0.00

4,439.96

-4,439.96

0.00

(3)住房公积金

15

114,412.00

134,895.00

135,276.00

128,394.00

125,686.00

127,732.60

-127,732.60

0.00

(4)离退休费用

16

406,597.10

504,450.90

348,680.00

192,112.90

214,377.00

333,243.58

-333,243.58

0.00

2.其他

17

84,001.00

88,298.00

0.00

0.00

59,713.40

46,402.48

-46,402.48

0.00

(四)销售费用

18

0.00

0.00

2,600.00

0.00

0.00

520.00

0.00

520.00

租赁费

19

0.00

0.00

2,600.00

0.00

0.00

520.00

0.00

520.00

(五)管理费用

20

8,301.31

88,866.29

31,860.36

18,075.29

37,918.74

37,004.40

-5,627.20

31,377.20

(六)其他运行维护费

21

1,400.00

48,357.00

30,932.60

38,715.44

53,431.41

34,567.29

-403.00

34,164.29

三、价内税金

22

0.00

11,620.39

0.00

0.00

0.00

2,324.08

0.00

2,324.08

四、财务费用

23

0.00

0.00

132.00

121.00

-974.24

-144.25

0.00

-144.25

五、供水总成本

24=1+4+22+23

2,343,772.41

3,879,264.08

4,085,696.60

2,840,235.42

2,943,838.54

3,385,997.39

-2,559,368.13

826,629.26

六、年供水量(立方米)

25

50224600

39444000

48088300

47625100

54789500

48034300

48034300

48034300

七、单位供水成本(元/m³)

26=24/25

0.047

0.098

0.085

0.060

0.054

0.069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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