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米、大豆、马铃薯和油菜生产者补贴
申请指南
(一)申报、编册。生产者依据实施方案确定的补贴范围向所在嘎查(农牧林场矿)上报合法种植面积,嘎查(农牧林场矿)负责核实并编制生产者补贴花名册,并将花名册上报苏木镇人民政府再次审核(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验收同生产者补贴同步进行,执行本方案申报验收程序)。花名册包括生产者姓名、申报种植作物面积、四至信息(大豆地块提供GPS信息)、土地属性(本户合法耕地面积、流转某户面积、代耕某户面积等信息)、一卡通(一折通)号、联系电话等内容。
(二)调查、种植面积公示。苏木镇人民政府审核、汇总行政区域内全部嘎查(农场)种植户花名册,苏木镇、嘎查两级对不符合补贴标准特别是预计产量明显低于补贴要求地块进行实时监测,及时核减上报。并将核实后的生产者花名册在嘎查(农牧林场矿)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旗农科、统计部门,采取抽查方式对种植户申报的种植面积开展入户调查和地块核实工作。
(三)核查、实际补贴面积公示。根据上报信息,盟农牧局、财政局将组织第三方机构利用高分卫星遥感技术对上报面积进行复核,并反馈,无异议后将最终确定全旗玉米、大豆和马铃薯、油菜生产者补贴信息。
(四)补贴发放。各苏木镇人民政府要将最终确定的补贴数据上报旗农科局、财政局,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农科和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的形式及时、足额兑付给生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