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 言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是科尔沁右翼中旗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实现新的更大发展的关键时期。根据《兴安盟科尔沁右翼中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以及《兴安盟“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科尔沁右翼中旗“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作为科尔沁右翼中旗未来五年生态环境保护的行动指南。
规划范围为科右中旗辖区。规划期限为2021~2025年,基准年为2020年,目标年为2025年,远景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及形势分析
第一节 “十三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成效
“十三五”期间,科尔沁右翼中旗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自然生态保护与修复成效明显。完成生态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将国土面积52.34%的重点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整改完成点位3处,整改完成率达到100%。9家企业退出,完成自然保护区内8家废弃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实施防沙治沙、营造林等生态工程,完成造林107.86万亩,退牧还草10万亩。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18.54%,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64%,沙化土地有效恢复比例达到 88.4%。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为54.49,比“十三五”初期提高8.7%。
水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完成“大棚房”清理整治,实施小流域治理168平方公里。引绰济辽工程稳步推进。南鼎乌苏污水处理中心完成提标改造,出水稳定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巴彦呼舒镇污水处理厂中水综合利用工程开工建设,铺设管道5.5公里。制定印发《科右中旗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方案》,水源地保护工程通过专家审核按程序报批。2020年底,霍林河流域高力板国控断面水体水质达到Ⅲ类标准限值要求。全旗无劣Ⅴ类水体。全旗建成区无黑臭水体。
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完成1家工业炉窑整治,淘汰8台燃煤锅炉。棚户区累计改造16.3万平方米。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完成33家加油站油气回收。“十三五”期间,二氧化硫共减排79吨,氮氧化物共减排55.7吨,完成兴安盟下达的目标任务。2020年全旗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7%。
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对9家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进行基础信息调查,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基础调查。完成8家企业土壤基础信息采集,全旗无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科右中旗阿润百嘎利垃圾处理厂、内蒙古京科硅业科技有限公司完成土壤环境自行监测。排查危废产生单位49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和医疗废物处置率均达到100%。完成33家加油站双层罐防渗改造,完成率100%。
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有序开展。完成18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规模化养殖场设施装备配套率90%。全旗废旧地膜回收率达到82%。加强户厕改造,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35.09%。
成功创建“两山”基地。积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理念,成功创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并成功获得第四批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荣誉称号。
生态环保督察整改扎实推进。针对2016年至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涉及的19个整改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9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销号。
生态环境监管能力有效提升。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强化环境管理及环境监管人才队伍建设。认真贯彻落实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行“互联网+监管”按照季度抽取、每月监管情况在科右中旗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公开。2016年以来,共累计检查企业366家,出动人员1090人次,接到举报案件151起,处结率达到100%。认真贯彻执行环保准入政策,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136个、登记表44个,备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211个,核发排污许可证30项。
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显著提升。深入开展环境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方式宣传环境保护,开展形式多样的“六•五世界环境日、全国低碳日、12•4宪法日”等纪念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手册1600余本,海报120余张,宣传单2000余张,环保主题书签3400张,主题条幅15个。
第二节 “十四五”期间面临的新机遇
1.各级政府高度重视
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人心,为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强大思想指引和行动指南,为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创造了有利条件,增强了内生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政府、兴安盟行署、科右中旗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全面落实和紧抓生态环境保护,为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重要指引和根本保障。
2.生态安全屏障的重要地位
内蒙古作为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积极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把保护好大草原、大森林、大河湖、大湿地作为主要任务,构建绿色产业体系,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实践创新示范区,为科右中旗推进绿色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科右中旗生态资源丰富,作为全国“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基地,是兴安盟重要生态功能区,为倡导绿色生产方式、绿色生活方式提供有力条件。
3.经济发展转变的有力推动
“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进程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经济发展方式从中高速增长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随着中央持续采取特殊措施支持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大力推进西部大开发、东北全面振兴,进一步深化东西部产业协作,为科右中旗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拓展发展空间营造了良好的环境。科右中旗发挥区位优势,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优化能源结构,绿水青山优势越来越突出,有利于资源利用效率提高和污染排放强度降低,有利于污染减排和生态恢复,有利于环境质量改善和民生环境保障。
4.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的红利
随着生态环境机构、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自治区环保机构垂改等改革陆续到位,将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畅通监管体制机制,夯实基层监管执法能力,生态文明建设其他多项改革措施落地见效,将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推动提供坚强的体制机制保障。
第三节 “十四五”期间面临的新挑战
生态系统稳定性的维护与提升仍有难度。科右中旗地处大兴安岭南麓、科尔沁沙地北端。受地理位置和自然气候等因素影响,土地沙化情况较为严重。加之科右中旗是兴安盟唯一一个畜牧业旗,随着畜牧业的快速发展,天然草原承载力下降,对实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旗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出更高的要求。
产业结构调整对生态环境保护有新的压力。全旗工业资源原材料产业比重大,主要以农畜产品加工为主导产业,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等非资源型产业发展滞后,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较低,偏低的产业层次带来的环境压力依然艰巨。同时,全旗产业结构的不断变化将带来转型速度快、应对难等环境问题,畜牧业发展方式依然粗放。另外工业能耗较大,尤其是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有色金属冶炼耗能水平依然较高,为“双碳”目标的实现带来压力。
生态环境问题仍然存在。霍林河河道断流时间长,距离远,高力板断面存在达标不稳定问题。饮用水源地配套设施不完善,存在水源地界桩、界碑、警示牌、围网等设施建设未达到有关要求问题;同时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工作尚未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基础设施仍然存在短板。同时,当前生态环境监管能力薄弱,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滞后,欠缺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防护设备,执法设备相对落后。
第二章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提出的“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强化源头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进减污降碳协同治理,加快实现绿色低碳发展,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第二节 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统筹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的关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好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动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科学利用得天独厚的畜牧业资源,把生态资源优势变为经济发展优势。以降碳为重点战略方向,加快调整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用地结构,大力支持绿色技术创新,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2.坚持人民至上,造福人民
全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的重要要求落实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增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改善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3.坚持系统观念,协同治理
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推动生态环境源头治理。坚持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格遵循区域主体功能定位,落实“三线一单”要求。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协同治理,提高生态环境综合治理的系统性和整体性。
4.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
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健全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展重点领域科技攻关,为科学决策、精准治污提供支撑,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5.坚持全民行动,共治共享
完善旗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大环保格局”。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十四五”时期,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步,生态环境保护主要目标: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得到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提高,碳排放强度有所下降。
——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土壤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城乡人居环境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
——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稳步提升。生物多样性得到有效保护,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断增强,生态保护监管能力不断加强,构筑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用更加突出。
——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固体废物利用率逐步提高,危险废物、重金属等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辐射安全监管持续加强,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制度不断落实完善,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突出短板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效能进一步提升,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立健全。
到二〇三五年,综合经济实力和绿色发展水平大幅跃升,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生态环境好转。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初步形成,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增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向好、土壤生态环境稳定向好;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城乡环境优美和谐宜居,基本满足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恢复,构筑祖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作用更加突出;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健全高效,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科右中旗“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主要指标目标
指标 |
2020年现状值 |
2025年目标值 |
属性 |
|||
---|---|---|---|---|---|---|
1 |
生态环境质量 |
空气质量 |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 |
96 |
达到考核目标 |
约束性 |
2 |
细颗粒物浓度下降比例(%) |
—— |
达到考核目标 |
约束性 |
||
3 |
水生态环境 |
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体比例(%) |
100 |
100 |
约束性 |
|
4 |
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劣Ⅴ类水体比例(%) |
0 |
0 |
约束性 |
||
5 |
城镇黑臭水体比例(%) |
0 |
0 |
预期性 |
||
6 |
绿色化 发展 |
应对气候变化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 |
12 |
12 |
约束性 |
7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 |
23.32 |
12.5 |
约束性 |
||
8 |
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例(%) |
—— |
—— |
预期性 |
||
9 |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 |
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比例(%) |
—— |
达到考核目标 |
约束性 |
|
10 |
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量减少比例(%) |
—— |
达到考核目标 |
约束性 |
||
11 |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比例(%) |
—— |
达到考核目标 |
约束性 |
||
12 |
氨氮排放量减少比例(%) |
—— |
达到考核目标 |
约束性 |
||
13 |
生态系统质量 |
生态保护红线占国土空间面积的比例(%) |
52.34 |
不降低 |
约束性 |
|
14 |
生态质量指数(新EI) |
54.49 |
稳中向好 |
预期性 |
||
15 |
森林覆盖率(%) |
18.54 |
21.1 |
约束性 |
||
16 |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
64 |
—— |
约束性 |
||
17 |
环境风险防范 |
土壤环境质量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98 |
≥98 |
预期性 |
18 |
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 |
90 |
≥92 |
预期性 |
||
19 |
地下水质量Ⅴ类水体比例(%) |
0 |
0 |
预期性 |
||
20 |
放射源辐射事故发生率(起/每万枚) |
0 |
0 |
预期性 |
||
第三章 全力推动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
第一节 严守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兴安盟统一要求,科学有序统筹布局生态、农牧业、城镇等功能空间,加快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双评价”为基础,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科学划定“三区三线”,优化城市布局,建立统一规范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体制,构建全旗统一、相互衔接、分级管理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公共空间为重点,加强规划管制。按照统一的土地分类标准,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划定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明确工业区、城镇建设区及农牧区居民点等开发边界,强化底线约束和保护空间。
第二节 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全面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进一步推动违法违规侵占生态空间活动的退出和修复。针对11个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保护为原则,依法禁止或限制大规模、高强度的工业开发和城镇建设,确保生态环境功能不降低;针对8个重点管控单元,不断提升资源利用效率,针对性的加强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解决生态环境风险高等问题;针对1个一般管控单元主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第三节 统筹推进绿色发展
深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倒逼作用,综合运用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阶梯电价、信贷投放等经济手段推动落后和过剩产能主动退出市场。严格执行环保、安全、质量、能耗等标准,对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责令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实施传统产业绿色化升级改造,推进电力、化工、建材等行业能效提升、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以秸秆等为原料生产节能环保新型建筑材料、高温耐火材料等产品,推进资源循环利用。推动绿色园区建设,科右中旗产业园实施循环化改造。
推动清洁能源发展。根据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力,有序有效开发能源资源,巩固兴安盟重要能源基地建设,推动形成多种能源协同互补、综合利用、集约高效的功能方式,构建绿色、友好、智慧、创新现代能源生态圈。加快推进总装机167万千瓦的蒙能、京科等2个火电项目建设进度,积极引进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推进风光等可再生能源高比例发展。
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全面实施轻型车和重型车国六排放标准,实施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消除未登记或冒黑烟工程机械。采取经济补偿、限制使用、严格超标排放监管等方式,大力推进老旧车辆提前淘汰更新。推动巴彦呼舒镇新增和更新公交、环卫、邮政等车辆,使用新能源车辆替代。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进一步提高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加快完善加气站、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
倡导绿色低碳生活。倡导绿色低碳、简约适度的生产生活方式,推广文明用餐方式,制止餐饮浪费。提高公民节水意识,实施“限塑”行动,减少生活塑料和包装的使用,推广绿色消费产品,鼓励使用再生产品。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倡导低碳无纸办公常态化和节能减排,创建节约型机关。倡导节俭消费、理性消费、绿色消费,鼓励绿色出行。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减少塑料消费等绿色生活方式宣传教育。组织全旗开展各领域绿色生活创建活动。
提升全民生态文明意识。加大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各类媒体,创新传播方式方法,拓展传播平台,组织策划有影响、有声势、有效果的宣传活动。将生态文明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在中小学不同教育阶段开设生态文明教育和课外读本。面向社会广泛开展以“不破坏生态、不污染环境、不浪费粮食、不捕食野味、不乱扔垃圾”为主要内容的生态文明培育活动。加大生态环境宣传产品的制作和传播力度,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积极参与生态文化建设,加大对反映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承载生态价值理念、思想艺术水平较高的生态文化作品创作的支持力度。
第四节 加快推进碳达峰进程
落实兴安盟下达的达峰目标任务,制定科尔沁右翼中旗碳达峰工作计划,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控制。重点控制能源等高耗能行业排放,实现煤电行业2030年前排放达峰。全面推进全旗节能降碳,积极发展绿色建筑。降低农牧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实施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减少农田氧化亚氮排放。选育高产低排放良种,改善水分和肥料管理,控制农田甲烷排放。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增强生态系统固碳功能和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开展温室气体与污染物协同减排相关技术示范与推广。
推进低碳发展与试点示范。以低碳理念统领社区、园区和城镇建设,推进资源节约、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探索创建“低碳社区”。倡导低碳生活方式。树立绿色低碳的价值观和消费观,弘扬以低碳为荣的社会新风尚。积极践行低碳理念,鼓励使用节能低碳节水产品,反对过度包装。提倡低碳餐饮,推行“光盘行动”,遏制食品浪费。倡导低碳居住,推广普及节水器具。
第四章 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
第一节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
加强草原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完善草原监管制度,健全草原监管体系,强化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落实草原用途管制制度。重度沙化的草原建设防护林栽植沙棘、柠条等;中度沙化的草原,种植草木栖、沙打旺、紫花苜蓿等;轻度沙化草原,进行补播,建设半人工草地。轻度、中度的盐碱草地种植沙打旺、苜蓿等豆科类牧草,或混播豆科和禾本科牧草。以杜尔基镇为重点,采取固沙、治理、还草、调整、保护等手段,治理“三化”草原。
加强森林生态系统保护。继续加大林业资源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维护生态平衡。持续巩固提升“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成果,实施封山育林、退耕还林等,加强公益林建设,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对天然林进行全面管护。加大果树经济林栽植力度,重点布局“两线三区一周边”。积极开展各类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坚决制止违法开垦、违法捕猎、滥伐杜松等行为。
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推进内蒙古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修复,通过湿地植被修复、栖息地恢复、水系连通、生态补水、疏浚清淤、污染治理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提升湿地生态功能。强化内蒙古乌力胡舒湿地自然保护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
加大沙地生态综合治理。开展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建立封禁保护区,采取围栏、机械沙障、生态移民等措施,减少人为破坏。与中国绿化基金会合作,继续争取阿里巴巴蚂蚁森林防沙治沙项目,扩大柠条、沙棘种植面积。
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修复和治理。推进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开采,将矿山环境综合治理与绿色矿山建设相结合,采用覆土、平整、恢复植被等措施,逐步完成治理工作。开展绿色矿山建设行动,严格绿色矿山准入标准和建设程序,推动矿山规划、勘查和开发利用全过程绿色化,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建设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企业管理规范化、生产工艺环保化、矿山环境生态化的绿色矿山。
加大重点区域绿化。加强主要交通干线、乡镇道路以及科右中旗百吉纳工业循环经济园区的绿化,结合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开展巴彦呼舒镇周边及乡村的绿化美化,增加城乡绿地面积。
第二节 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
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加强内蒙古五角枫自然保护区保护,开展五角枫古树名木调查汇总工作,加大对古树群落的保护措施。配合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评估,持续加大生物多样性保护监督和执法力度,强化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和遗传资源保护能力。提高公众对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工作,注重湿地保护和生态恢复,改善丹顶鹤等珍稀鸟类的迁徙繁衍场所。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管控,持续开展自然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预警和评估,加强对自然保护地等重点区域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工作的监督与评估。
第三节 加强自然生态保护监管
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开展自然保护区勘界定标并建立矢量数据库,与生态保护红线衔接。实施自然保护地生态监管办法和自然保护地内建设项目负面清单,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内非生态活动。持续推进“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和监管队伍,配合自治区开展内蒙古蒙格罕山自然保护区、内蒙古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保护地保护成效评估,加强受损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作。
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落实生态保护红线优先管控措施,发挥生态保护红线对于国土空间开发的底线作用,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刚性约束,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按照自治区和兴安盟的总体安排,配合开展生态状况和人类活动基础调查,及时掌握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状况及动态变化,将调查结果纳入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平台和监测监控网络。开展生态保护红线监测预警与评估考核,及时发现和依法处罚破坏生态保护红线的违法行为,切实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
加强生态保护执法监督。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为重点,依法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强化与自然资源、林草、水利等相关执法队伍的协同联动,及时发现、移交、查处各类生态破坏问题并监督保护修复情况。对违反生态保护管控要求,造成生态破坏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追究责任。
第四节 推动生态文明示范创建
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创建,编制科尔沁右翼中旗国家生态文明示范旗创建规划,指导推动全旗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进生态制度改革、生态环境治理、生态经济发展、生态生活改善、生态空间优化、生态文化培育,全方位推进“五位一体”建设,力争创建成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
加强科尔沁右翼中旗友好型环境教育基地建设,推动全旗不断探索“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模式、路径,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以生态创建为抓手,补齐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短板,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旗的典型引领作用,提升生态产品开发和供给能力。
第五章 稳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
第一节 强化“三水统筹”管理
统筹水资源节约、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保护,协同推进地表水与地下水保护治理,坚持污染减排与生态扩容两手发力,“保好水”“治差水”,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稳步改善水生态环境。
第二节 加强水资源保障
加强白敏哈嘎水库水量调控,保障霍林河河道生态流量。严格用水总量控制,优化用水结构,严格执行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证审批、用水定额管理、节水“三同时”等制度,强化水资源利用刚性约束。推进城镇生活、绿化、水景观及第三产业节水改造,全面普及节水器具。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全面提升市政绿化再生水利用率,公共建筑逐步推广再生水冲厕。
第三节 推进“多源”水污染治理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逐一明确入河排污口责任主体。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要求,实施入河排污口分类整治,建立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形成需要保留的入河排污口清单。严格控制新建、改建、扩建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排污口管理要求,对排查确定和新增排污口实行“一口一档”管理,设置标识牌,建立科学合理的监督监测制度,完成南鼎乌苏污水处理中心混合入河排污口排查、监测工作。
持续推进生活源污染治理。加大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力度,提高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能力。强化雨水收集,完成雨水管网清淤、疏浚工作,新建雨水系统,实行雨水、污水分流制。加快推进南鼎乌苏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采用资源化利用方式处理处置污泥,推进污泥综合利用。到2025年,继续保持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无黑臭水体。
加大工业源污染严格管控。加快工业污水处理,使其用于农业灌溉用水、道路绿化与降尘、城镇园林景观绿化用水及生态补水等,实现二次利用。强化农畜产品加工业废水治理。鼓励新、改扩建项目优先利用污水处理厂再生水,进一步提高再生水利用率。
推进农业源污染治理。不断加强农业源污染治理,深化测土配方施肥,加强对含磷化肥销售、购买、使用等环节管控,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推行禁牧,推广舍饲圈养,开展畜禽粪污面源污染治理工程。积极推进农牧户改厕,提升卫生厕所普及率;因地制宜采取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提高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水平,降低末端治理成本。
第四节 实施水生态保护与修复
开展霍林河水生态修复,进行河道生态清淤,完善人工湖生态功能。完成额木特河沿岸生态治理。持续开展自然湿地保护恢复,加强内蒙古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通过湿地植被修复、栖息地恢复、水系连通、生态补水、疏浚清淤、污染治理湿地有害生物防治等措施,开展已垦湿地及周边退化湿地生态修复,恢复湿地原有状态,为鸟类繁育发展提供良好条件。以“河长制”为抓手,依法打击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等违法行为,推进河湖“清四乱”制度化、常态化。
第五节 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
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对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水源地进行规范化建设,持续推进饮用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和规范化建设,实行“一源一档”。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管理与保护体系,强化城镇饮用水源地管理,加强水源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保证饮用水安全。加强科右中旗杜尔基镇水源地和科右中旗高力板镇水源地的保护管理,完善设立警示标志、隔离防护设施,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时修订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确保群众饮水安全。
第六节 探索美丽河湖建设
统筹考虑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景观、水文化,在维护河湖生态功能的基础上,合理建设亲水便民设施,提升公众亲水环境品质,建设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功能健全、人水和谐的美好水生态环境,使公众直观感受到河湖之美。建立健全美丽河湖长效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河湖生态环境治理改善。形成霍林河水生态系统与霍林河流域社会经济相互协调的可续发展状态,打造“生态美、环境美、山水美、乡村美”的美丽河湖。
第六章 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第一节 推进燃煤污染整治
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煤则煤、宜热则热”的原则,深入推动清洁取暖,继续推进各苏木镇散煤燃烧治理和燃煤锅炉清洁化改造,推动城中村、棚户区、城乡结合部集中供热。推进民用燃气改造工程,加快城乡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集中供热和民用燃煤锅炉改造工作。
第二节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严格实施行业性总量控制,将总量控制要求落实到重点行业、重点排污单位。加强自备燃煤机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控,确保按照超低排放运行。有序推动科右中旗宏圆电力水泥制品有限责任公司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内蒙古京科硅业科技有限公司污染深度治理。针对铁合金、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深度治理企业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等设施、工段、场地无组织排放。强化工业炉窑污染治理,加快淘汰热效率低下、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的工业炉窑。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现有企业分散式煤气发生炉全部淘汰。强化机动车VOCs排放污染防治,加快推进建筑装饰、汽修、干洗、餐饮等生活源VOCs治理。加强油气回收治理。
第三节 强化扬尘面源污染治理
加强建设施工扬尘污染防控,强化绿色施工,建立按季度更新的施工工地分类管理清单,严格执行施工过程“六个百分之百”。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规范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水平规程,提高春季清扫频次,巴彦呼舒镇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考核要求。加强运输扬尘监管,运输煤炭、渣土、石料、水泥、垃圾等物料的车辆采取密闭、全面苫盖等措施。加强城市裸露地面、堆场、料场规范化整治;加大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力度,强化矿产开采、储存、装卸、运输过程污染防治和减尘抑尘。严格落实旗、乡镇、村三级政府秸秆禁烧主体责任,建立并逐步完善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制度。加大有毒有害及恶臭污染防控,开展NH3排放控制,推进养殖业、种植业大气氨减排。
第四节 推进车油路联合防控
严格执行柴油货车限行区域、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相关规定。施工工地、工业企业厂区和科右中旗百吉纳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内禁止使用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新生产机动车、发动机、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检查。加大对高排放车辆监督抽测频次,完善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强化车用尿素和油品监管,严厉打击生产和使用劣质车用油品和车用尿素等违法行为。巴彦呼舒镇巴彦呼舒大街街柴油货车进行路检路查,抽测比例不低于当地柴油车保有量的80%。
第五节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加强生态环境部门与气象部门的合作,做好重污染天气过程的趋势分析,及时发布监测预警信息。及时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向社会公布,定期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开展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绩效分级工作,强化应急减排企业管理和错峰生产制度约束,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
第六节 有效改善声环境质量
加强道路设施,完善道路系统。严格限制在敏感区内夜间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贯彻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强化声环境达标管理,有效改善巴彦呼舒镇声环境质量。完善噪声敏感区管理政策措施,健全噪声敏感区保护制度,明确敏感区范围和管理措施,加大敏感区声环境质量改善力度。加强噪声污染信访投诉处置,畅通各级环保“12369”、公安“110”、住建“12319”举报热线的噪声污染投诉渠道。
第七章 强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第一节 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源管控
在国家第三次土壤普查基础上,开展深度调查,确定土壤污染边界,追溯农用地土壤污染源头,提出污染防控措施。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优先保护未污染耕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安全利用轻中度污染耕地,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措施,降低农畜产品超标风险。开展受污染耕地土壤环境监测和农产品质量检测。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实施农膜回收行动。加强农业面源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养殖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第二节 实施建设用地风险管控
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对疑似污染地块、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或填埋的地块和风险分级确定的高风险地块,以及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的地块,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对需要实施治理与修复的污染地块,推广绿色修复理念,防止施工过程对地块及周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协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健全后期管理机制。
加强日常环境监管。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城乡规划、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间的信息沟通机制,实行联动监管。对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行业,建立完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从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企业拆除活动监管、新改扩建项目企业用地选址调查、企业绿色化提标改造等方面,细化规章制度、监管能力提升等管理措施,开展针对性的污染防控。南鼎乌苏污水处理中心、内蒙古京科硅业科技有限公司、科右中旗阿润百利嘎垃圾处理厂企业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开展监督性监测。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和义务纳入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排污许可证,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
第三节 加强未利用地环境管理
拟开发为农用地的,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种植食用农产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依法严查向草地、盐碱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行为。加强对矿山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
第四节 加强地下水环境监管
配合开展地下水“双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将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环境监管网格,加强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日常监管执法。充分利用土壤状况调查成果和地下水“双源”调查成果,加强影响地下水环境安全的污染场地的土壤环境监测,强化监督地下水监测。严禁工业新增取用地下水。
第八章 改善农村牧区环境
第一节 推进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处理
加大农村牧区生活垃圾治理力度,结合实际情况,统一规划、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全面清除存量垃圾,推进农村牧区生活垃圾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巩固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试点成果,在农村牧区建设低温热解等减量化无害化垃圾处理方式及其配套转运站,购置垃圾清运车、转运车以及配套垃圾箱(桶)等垃圾处理设备。鼓励支持嘎查村购买第三方服务,离镇近的农村采用城乡环卫一体化治理体制机制,不断增强嘎查村环境清扫保洁专业化水平。
第二节 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
统筹推进污水治理与厕所改造、城乡建设工作同步结合,因地制宜开展污水治理与资源化利用。利用分散式资源化利用的治理方式,在农村牧区建设污水处理设备、分散式污水处理设备、污水管网,逐步提升污水收集处理和再生利用率。积极推进农村牧区“厕所革命”,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合理确定牧区用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模式。靠近城镇、条件较好村庄,生活污水接入城镇管网统一处理;居住分散、条件较差村庄选择生物生态或资源化模式。规范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维,鼓励第三方参与治理,开展已建设施调查评估与分类改造提升,持续推进集中式设施出水监测,定期通报设施运行和监测情况。
第三节 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全面开展控肥增效、控药减害、控水降耗、控膜提效“四控行动”,加大农业源氨的排放控制力度。积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推广秸秆还田和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和原料化利用。强化执法监督,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mm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实施废旧地膜资源利用化项目,推广使用生物可降解地膜和厚地膜试验示范,提高废旧地膜回收使用率。
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实行“以地定养”,推广“种养结合”、“桑基鱼塘”、“截污建池、收运还田”等生态循环发展模式。引导规模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对现有设施和装备进行改造升级,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加强对治污设施运行及排放监管力度,实现源头减量。规范畜禽禁养区管理,落实规模养殖场主体责任。以排污许可证为抓手,挖掘畜禽养殖污染行业的减排潜力,进一步强化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大户、养殖散户的畜禽污染治理。对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资源化综合利用,对农户分散养殖的村庄要利用堆肥工艺处理粪便污染。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与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建设结合起来。
第四节 加强农村牧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进行农村牧区饮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对于农村牧区分散式水源井继续加强监管,设立警示标志、隔离防护设施等,禁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井。强化农村牧区地下水饮用水源保护,加强农村饮用水水质监测,开展农村牧区地下水饮用水源环境安全的风险源排查。及时掌握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防止水源污染事故发生。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地应急预案,强化水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预案。
第九章 强化生态环境风险管控
第一节 保障辐射环境安全
强化电磁辐射设施建设项目严格履行环保“三同时”制度。规范辐射安全许可制度,许可证发放率达到100%。强化辐射风险隐患排查。制定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完善辐射事故应急实施程序,定期开展专项、综合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将应急预案管理和演练纳入辐射环境安全绩效考核内容。
第二节 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理及监管能力
严格实施经营许可证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持续加大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监管力度,强化危险废物管理的宣传工作,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环境安全。规范废催化剂和废矿物油收集网络体系。加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设施建设。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内部收集和贮存,加强医疗废弃物管理,形成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联防联控机制,健全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响应机制、完善处置物资储备体系、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做好突发疫情医疗废弃物应急处置能力和设施的储备与建设工作。
第三节 强化重金属及尾矿库污染防治
深入实施重金属污染分区防控,严格涉重金属行业和园区环境准入条件。严格控制重金属排放量,对有色金属矿采选企业实施重金属排放“等量置换”、“减量替代”、总量控制。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执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以兴安盟精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泰蒙矿业有限公司、兴安盟释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科右中旗铭祥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为重点企业,开展铅锌铜等有色金属采选行业污染排查整治,降低超标风险,阻断边际传递。对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企业实施“一企一档”严格管理,逐一落实减排任务,督促制定减排方案,定期调度工作进展。 开展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实施“一库(场)一策”分类分级整治。严格新建(改、扩)尾矿库和各类渣场环境准入,严控新增环境污染风险,持续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强对历史遗留尾矿库的环境治理。建立尾矿库分级分类环境管理制度,加强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
第四节 推进其他固体废弃物利用处置
提高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水平。实行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提高固体废物利用水平。对工业固体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实施全过程监管,督促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单位填报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基础数据的实时动态更新。完善和落实有关鼓励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和处置的优惠政策,加快发展炉渣、粉煤灰综合利用产业,推动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金属、废玻璃、废电器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强化霍林河沿岸3公里范围内工矿企业、尾矿库、固废堆场、矿山排土场和生活污染源等排查整治,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禁止洋垃圾入境。 提高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能力。有序推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收集,配套完善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建立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在巴彦呼舒镇开展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推进环卫一体化进程,推动生活垃圾热解处理,实现垃圾减量化无害化。
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强化废塑料回收、利用、处置等环节环境监管。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塑料违规生产销售行为,严格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的分类管理,积极推广一次性塑料可替代产品,完善快递包装规范使用。强化执法监督,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mm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和厚度小于0.01mm的聚乙烯农用地膜。到2023年底,全旗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逐步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比例大幅提升;在塑料污染问题突出领域和电商、快递、外卖等新兴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塑料减量和绿色物流模式。
第五节 加大化学品基础调查及排放控制
复核、查验全旗医院、学校化学品基础信息调查更新,进行重点行业重点化学物质生产使用信息调查和环境危害评估,识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建立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风险管理信息数据库,推进新化学物质环境信息化管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新化学物质管理登记责任和环境风险管控措施。严格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强化绿色替代品和替代技术推广应用。
第六节 强化环境风险预警与应急管理
探索环境风险预警及与兴安盟相匹配的应急指挥体系,全面强化环境监管。规划环评和建设项目要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加强企业环境风险管理,深入开展企业环境风险排查评估工作,推进分级分类管理,严格高风险企业监督管理。在科右中旗百吉纳工业循环经济园区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加强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能力建设。监控评估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水源地风险,对巴彦呼舒镇定期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环境要求的企业,坚决予以关停并转。加强对政府、企业预案的动态管理,加强应急监测能力,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演练,实现环境应急的统一指挥协调、统一资源调配、统一数据管理。
第十章 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第一节 完善生态环境管理体系
持续深化生态环境领域改革。优化领导干部考核选拔体系,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绩效评价考核水平。严格落实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加强企业排污行为监督检查。公开环境治理信息。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引导各类资本参与环境治理项目投资、建设、运行。健全环境治理依法行政、政务公开等制度,及时归集各级政府公职人员失信违法信息。
第二节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地
深化实施“河湖长制”,严格落实旗政府自然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建立各类发展项目(企业)的环境准入和退出政策与标准(名录)。积极向上级争取生态补偿、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应对气候变化等的资金支持。全面落实生态文明评价和考核制度。落实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推动排污许可制度与环境影响评价、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生态环境统计、监测、执法等相关制度全联动。将排污许可执法检查纳入生态环境执法年度计划,推动监管、监测、执法有效联动、闭环管理,提高执法效能和依法行政水平。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形成损害生态环境者付费的赔偿机制。
第三节 推进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化、大数据、物联网、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应用,依托兴安盟数据管理信息平台,加快推进科右中旗各类生态环境监测数据互联互享,提升数据共享、信息交换和业务协同能力。
第四节 严格执行统一监督执法
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科右中旗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开展“大培训、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加强生态环境执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大力推进非现场执法方式,增配新型快速精准取证执法装备,建立前端智能监管模式,使用移动执法等信息化手段执法,提升执法能力。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推进执法信息共建共享,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联动机制建设,强化与公安部门及检察院协作机制,促成执法合力,全面加大环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
第五节 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
加快构建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以提升环境质量监测为核心,统筹推进污染源监测,加强监测站监测仪器设备、检测车辆的配备。强化应急监测能力和执法监测能力。落实监测质量监督管理。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实施监测人员培训,大幅提升生态环境监测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第六节 构建生态环境宣教体系
不断构建完善以干部职工培训学习、群众环保主题活动、环保设施社会公开、环境信息及时公布等的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宣教体系。坚持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主线、把提升传播力和影响力作为重点,认真做好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和舆情对外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宣传。充分利用信息化网络资源,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机关,延伸到社会各角落,宣传环保知识,公开环保信息,促进全民提高环保意识,自觉履行环保责任。
第十一章 规划重点工程
围绕重点建设任务,统筹各级生态环保类财政资金,积极引导带动地方和社会投入,组织实施一批重大工程,强化项目落地。共计四大类,17个工程,分别为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农村牧区环境改善工程。
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共5项,主要是三北防护林项目、重点区域绿化项目、新一轮退耕还林(草)项目、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和科右中旗京津沙源治理工程沙地封禁保护项目。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共1项,为科右中旗棚户区改造项目。
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共8项,分别为科右中旗乌力吉木仁河(巴彦忙哈-好腰苏木段)治理工程、科右中旗霍林河综合治理工程(哈日诺尔至高力板段)、科右中旗中北部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科右中旗南鼎乌苏污水处理厂组合式反应精滤成套装置项目、科右中旗南鼎乌苏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工艺改造及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科右中旗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项目、科右中旗南鼎乌苏污水处理中心混合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内蒙古科尔沁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湿地恢复工程。
农村牧区环境改善工程共3项,分别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项目、科尔沁右翼中旗2022年度农村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科尔沁右翼中旗农村牧区厕改项目。
第十二章 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组织领导
旗和乡镇两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明确规划各项任务实施管理部门,完善多部门协作机制,明晰各部门权责,各司其职,协同推进规划实施,依法依规有序推进项目实施。
第二节 强化资金保障
切实增加政府资金投入,加大向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依法合规拓宽融资渠道,创新市场运作,通过社会资金、贷款等方式,探索绿色发展资金筹措新模式。加强环境保护税、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
第三节 落实管理保障
建立目标责任制,将规划目标任务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目标和主要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建立规划实施跟踪评估考核机制,评估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四节 推进人才建设
稳步推进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不断强化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打造一支能干肯干的科右中旗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创新人才培养方式,实施人才培养战略,加大业务培训力度。
附表 科尔沁右翼中旗“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工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建设 性质 |
建设起止 年限 |
建设内容和规模 |
项目来源 |
---|---|---|---|---|---|---|
一 |
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 |
|||||
1 |
科右中旗三北防护林项目 |
科右中旗 |
新建 |
2021-2025 |
人工造林10万亩,封山育林60万亩。 |
国民经济规划 |
2 |
科右中旗重点区域绿化项目 |
科右中旗 |
新建 |
2021-2025 |
人工造林0.5万亩。 |
国民经济规划 |
3 |
科右中旗新一轮退耕还林(草)项目 |
科右中旗 |
新建 |
2021-2025 |
人工造林10万亩。 |
国民经济规划 |
4 |
科右中旗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 |
科右中旗 |
新建 |
2021-2025 |
草原生态修复2万亩。 |
国民经济规划 |
5 |
科右中旗京津沙源治理工程沙地封禁保护项目 |
科右中旗 |
新建 |
2021-2025 |
沙地封禁保护10万亩。 |
国民经济规划 |
二 |
大气污染防治工程 |
|||||
6 |
科右中旗棚户区改造项目 |
巴彦呼舒镇 |
改造 |
2021-2025 |
范围主要是城旗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建设的人口密集、建筑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基础设施配套不齐全,存在交通不便利、安全隐患,环境卫生脏、乱、差的人口密集居住区。 |
—— |
三 |
水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
|||||
7 |
兴安盟科右中旗乌力吉木仁河(巴彦忙哈-好腰苏木段)治理工程 |
科右中旗 |
新建 |
2021-2025 |
治理内容主要为:种植水保乔木林、水保灌木林、水保经济林、改良草地等,及其配套设施。 |
国民经济规划 |
8 |
兴安盟科右中旗霍林河综合治理工程(哈日诺尔至高力板段) |
科右中旗 |
新建 |
2021-2025 |
主要措施:改良草地;沟底防冲林(插条黄柳);封育治理;沟头防护面积,开挖沟头防护型截水沟;截水沟沟埂造林,开挖截水沟;修筑铅丝笼滞洪坝、铅丝笼石谷坊;作业路;建设网围栏;标志碑等。 |
国民经济规划 |
9 |
科右中旗中北部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 |
科右中旗 |
新建 |
2021-2025 |
建设主要内容有:排洪渠治理、修建铅丝笼谷坊、沟头防护、沟道削坡、宣传碑等;种植柠条、防蚀林等。 |
国民经济规划 |
10 |
科右中旗南鼎乌苏污水处理厂组合式反应精滤成套装置项目 |
巴彦呼舒镇 |
新建 |
2021-2025 |
对南鼎乌苏污水处理厂使用精滤成套装置,提高污水处理能力。 |
盟“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11 |
科右中旗南鼎乌苏污水处理厂污泥脱水工艺改造及污泥无害化处理项目 |
巴彦呼舒镇 |
新建 |
2021-2025 |
按照污泥处置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原则,对污泥进行处置 |
盟“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12 |
科右中旗乡镇饮用 水水源地规范化建 设项目 |
杜尔基镇、高力板镇、巴彦呼舒镇 |
新建 |
2021-2022 |
对巴彦呼舒镇、杜尔基镇、高力板镇饮用水水源地进行规范化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保护区标志设置(界标、警示牌、宣传牌)、隔离防护设施建设(防护网)、视频监控设备安装、风险防控及应急能力建设等。 |
盟“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13 |
科右中旗南鼎乌苏 污水处理中心混合 入河排污口规范化 建设项目 |
巴彦呼舒镇 |
新建 |
2021-2022 |
已整治完成的排污口重点实施监测点设置、标志牌设立、计量和视频监控系统构建等。 |
盟“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14 |
内蒙古科尔沁国家 级自然保护区湿地 恢复工程 |
巴仁哲里木镇、巴彦茫哈苏木、额木庭高勒苏木、高力板镇、杜尔基镇、巴彦淖尔苏木 |
新建 |
2021-2023 |
湿地补水、河道疏浚、牧户迁移。 |
盟“十四五”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四 |
农村牧区环境改善工程 |
|||||
15 |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施项目 |
科右中旗 |
新建 |
2021-2025 |
利用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购置设备和建设集污池等,提高畜禽粪污肥料化和能源化利用水平,实现养殖业生态循环、提质增效、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
盟“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16 |
科尔沁右翼中旗 2022年度农村环境整治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高力板镇、杜尔基镇、吐列毛杜镇、哈日诺尔苏木、好腰苏木、新佳木苏木、代钦塔拉苏木、额木庭高勒苏木、巴彦淖尔苏木、巴彦茫哈苏木 |
新建 |
2022-2023 |
霍林河流域一带 10 个苏木镇(21 个嘎查)建设污水 收集暂存池、集中污水处理站。 |
入库项目 |
17 |
科尔沁右翼中旗农村牧区厕改项目 |
科尔沁右翼中旗 |
新建 |
2022-2025 |
户厕改造4000个,其中水厕754个,旱厕3246个。 |
乡村振兴局、科右中旗户厕改革计划报告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