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交办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3-03-10 15:20

字体大小:A+ A A- 分享: 打印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交办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有关部门:

旗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召开后,旗政协交由旗政府办理的委员提案共计49件,为切实做好提案办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抓,指定专人具体办理,要召开专题会,制定切实可行的办理工作方案。

二、规范办理工作程序

(一)交办

各承办单位要及时登录科右中旗政协提案办公平台http://zxta.xam.cn/签收办理,在签收前要认真清点登记,如发现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提案须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整以书面形式向旗政府督查室说明原因、提出调整意见,经核实同意后,另行确定承办单位,调整期结束后,旗政府督查室不再接受各承办单位调整事项。

办理期限

提案交办后,承办单位自承接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毕;个别涉及面广、办理难度较大的提案,经旗政府督查室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限(最迟不得超过6个月);属于紧急情况的建提案,要随收随办;委员对办理结果提出不满意意见的提案,承办单位要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

(三)办理要求

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办理的提案,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主办单位要及时与协办单位协商研究,提出办理意见;协办单位应积极配合共同完成。凡经过努力能够办理的,要认真采纳委员的意见,及时办理(A类);办理有难度的,要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办理,或提出明确的解决方案和计划(B类);对因客观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或超出政策范围的,要实事求是地向委员解释清楚(C类)

答复要求

各承办单位要于6月底前完成提案办理对委员提出的问题要有针对性地逐条答复,提案答复应当按照统一格式行文(附件2提案答复右上角注明答复类别(A、B、C)。填写“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三次沟通记录(附件3形成调研报告、工作总结,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后一式两份送到旗政府督查室224办公室同时,在科右中旗政协提案办公平台完成所有的线上提案答复

三、积极与委员沟通

各承办单位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提案办理工作力度,要通过面商、电话征询、召开座谈会、走访调研等方式,加强与委员在办理工作“前、中、后”的沟通与联系,认真听取委员对答复和落实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共同推进提案办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在办理过程中,委员对承办单位反馈不满意,要按照工作程序重新认真研究抓紧办理,直到委员反馈满意为止。

四、强化督查督办

为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办理政协委员提案,旗政府督查室将切实加强督查、督办力度,适时开展工作调度,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并将平时监控情况纳入到年度目标考核。

扫一扫在手机上打开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