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外商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相关部署要求,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规划、年度计划、产业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监测分析全旗工业、信息产业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工业运行中生产要素综合协调,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三)负责提出工业、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自治区、盟和旗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
(四)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全旗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旗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指导工业绿色发展。拟订工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六)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七)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研究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等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军民结合推进综合协调工作。
(八)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九)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
(十)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中小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十一)研究提出促进市场体系建设的措施方法,促进城乡市场发展。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店规划,推进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全旗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负责肉类等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依法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十三)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动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对特殊流通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四)拟订促进外贸增长方式转变的政策措施,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依法组织国家、自治区对外贸易相关商品、技术进出口计划的管理。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盟对外技术贸易、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成套设备进出口的贸易政策和加工贸易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的工作。配合盟商务局负责商务部授权的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工作。
(十五)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盟服务贸易发展规划并开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落实国家、自治区和盟促进服务出口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政策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负责全旗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管理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
(十六)负责旗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加强与俄罗斯、蒙古国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经贸合作。执行国家、自治区、兴安盟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对外承包工程、外派劳务、境外资源合作、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
(十七)指导和管理外商投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利用外商投资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负责外商投资促进相关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十八)完成旗委、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职责分工。1.与旗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有关职责分工。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指导协调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旗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负责全旗信息化推进工作。2.与旗交通运输局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旗交通运输局负责其他船舶及经批准从事客货运输的渔船安全监管和通航水域安全监管,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船舶建造质量安全监管。3.与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职责分工。(1)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2)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牵头推进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负责拟订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3)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执法,承担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工作,负责酒类流通监管和酒类食品安全。(4)旗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旗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与经贸相关的多边双边知识产权对外谈判、双边知识产权合作磋商机制等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工作,承担机关文秘、财务、会议组织、机要保密、信息档案、机关制度建设、安全保卫、机关电子政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目标考核及有关劳动保障工作;承担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二)工业经济运行股。承担全旗工业运行日常监测和分析工作,发布预测预警信息,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承担工业运行中的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
承担装备制造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装备工业发展规划,提出政策建议。依托国家、自治区、盟和全旗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智能制造发展,推进技术装备的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自主创新。负责军民结合推进综合协调工作。承担轻工、纺织、食品、等消费品工业的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并提出政策建议。承担服务型制造和工业设计相关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行业质量、标准化、知识产权、品牌建设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电子制造业管理工作,负责电子制造业运行分析。
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服务和政策落实。指导创业创新基地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组织全旗中小企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和培训合作。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和担保服务与协调工作。
(三)重点项目综合办公室。组织拟订全旗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指导工业和信息化重点项目建设,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技术改造项目。负责产业政策综合协调工作。
承担化工、冶金、建材等的行业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技术规范、标准和原材料工业准入制度。负责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和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以及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开展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指导推进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和产业发展。拟订工业信息化规划。承担工业领域的信息化及信息安全工作。指导工业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应用。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组织实施工业领域信息化建设项目。协调全旗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
负责制定盐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管理全旗盐业工作。按照兴安盟食盐主管机构要求,对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进行审核。按照自治区的规定,加强工业盐管理,严格防止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确保食盐安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并报应急管理部门备案。配合兴安盟盐业主管部门做好食盐储备工作。
承担全旗民爆行业生产、销售环节管理工作。负责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的安全监督管理。推进民爆行业的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进步工作。
(四)市场建设股。牵头落实促进市场体系建设和城乡市场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提出商业网点的规划建议。加强农畜产品流通、冷链物流等基础建设,促进产销衔接和农超对接。监督管理汽车流通行业。
拟订内贸流通发展的政策并推动实施。组织实施内贸流通促进体系建设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商务领域的再生资源回收和节能减排工作。推动现代流通方式发展。依法对拍卖、商业特许经营等进行管理。依据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全旗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管理党政机关境内举办展会活动。负责商贸服务业(含餐饮、住宿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五)市场运行股。拟订市场运行调控和消费促进方面的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市场运行监测和内贸统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肉类等重要商品储备管理。组织拟订促进酒类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负责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拟订电子商务发展的政策,制定发展规划和相关技术标准。建立健全网络零售统计和评价体系。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推动电子商务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推动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负责商务大数据的集成和信息发布。
按照有关规定负责成品油的流通管理及行业协调工作。
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推进商务领域诚信建设,促进信用销售,推动商务领域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商务领域行政执法。规范商贸企业交易行为,协助上级商务部门做好直销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商贸服务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受理审核、实地踏查、验收需转报盟商务局的行政许可事项。制定转报行政许可事项服务指南和流程。受理转报行政许可事项相关业务的咨询等。
(六)外资外贸股。依法管理、监督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境外资源合作及统计工作。承担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相关工作。负责对外经贸谈判和磋商,组织指导协调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的相关工作。承担上级对外援助作职责和国家对外援助项目的实施工作,负责企业对外援助资质的初审和上报。
牵头贯彻落实促进外贸发展的政策措施。执行重要工业品、原材料、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和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年度计划。执行国家机电产品(含国际招标)和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防扩散等与国家安全相关的进出口、加工贸易管理等政策和有关目录,牵头推动全旗外贸新业态发展工作。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与世界贸易组织有关的工作。拟订全旗服务贸易、技术贸易、服务外包政策并组织实施。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党政二号楼四楼西侧
联系电话:0482-413330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029400
负责人:宁国强
三、所属单位
(一)科尔沁右翼中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机构性质:科尔沁右翼中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为旗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科级。
主要职责:
(一)参与拟订本旗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动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措施;依法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科右中旗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二)为政府部门制定促进电子商务和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提供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本旗电子商务工作的宣传、推进、总结等工作;
负责推广科右中旗电子商务创新模式和商业价值,促进产业链项”整合和其他产业转型升级。
(四)推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供应链体
系、卫生质检商检体系和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通过建立电子商务孵化园、电子商务产业园、物流基地等方式吸引电商、物流配送、包装企业聚集。
(五)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电子商务发展支撑体系、物流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
(六)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和市场监测,促进本旗品牌体系建设。引导传统行业转型发展电子商务,提升区域内整体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壮大旗域经济。
(七)承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工作,推动本旗电子商务国际国内合作。
(八)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全面培训。培育壮大网商队伍,对电子商务发展与应用提供人才保障。组织中小企业参加跨行业、跨区域活动,承办中小企业人才素质提升等业务培训活动。
(九)举办和承办电子商务产业相关展会、合作交流洽谈活动,传播和推广产业应用成果,营造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和氛围。
(十)承担中小企业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为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全面服务;负责中小企业平台的运行与维护工作,指导督促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帮助中小企业融资发展;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运行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十一)负责做好举报、投诉和咨询服务工作,接受社会公
众对特许经营、零售商促销、报废汽车回收、家电下乡、技术进出口、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等内外贸、外经领域和 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等方面的举报投诉。
(十二)完成旗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内设机构:
(一)综合管理股。参与拟订本旗电子商务发展规划、推动 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贯 彻落实上级有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措施;依法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科右中旗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为政府部门制定促进电子商务和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政策提供意见和建议。负责做好举报、投诉和咨询服务工作,接受社会公众对特许经营、零售商促销、报废汽车回收、家电下乡、技术进出口、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承包工程等内外贸、外经领域和反倾销、反补贴、反垄断等方面的举报投诉。
(二)电商服务股。负责本旗电子商务工作的宣传、推进、总结等工作;负责推广科右中旗电子商务创新模式和商业价值,促进产业链整合和其他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供应链体系、卫生质检商检体系和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通过建立电子商务孵化园、电子商务产业园、物流基地等方式吸引电商、物流配送、包装企业聚集。推进电子商务应用和市场监测,促进本旗品牌体系建设。引导传统行业转型发展电子商务,提升区域内整体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壮大旗域经济。
(三)运营股。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完善电子商务发展支撑体 系、物流体系建设,促进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承担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工作,推动本旗电子商务国际国内合作。
(四)培训股。组织开展电子商务全面培训。培育壮大网商队伍,对电子商务发展与应用提供人才保障。举办和承办电子 商务产业相关展会、合作交流洽谈活动,传播和推广产业应用成果,营造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和氛围。组织中小企业参加跨行业、跨区域活动,承办中小企业人才素质提升等业务培训活动。
(五)金融服务股。承担中小企业企业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工作,负责为中小企业的创立和发展提供全面服务;指导督促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帮助中小企业融资发展;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运行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 科尔沁右翼中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党组织紧紧围绕党的基本路线,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任务和特点,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加强党内监督,坚持从严治党,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
第六条 科尔沁右翼中旗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4名。设主任1名(副科级),副主任1名(正股级),内设机构领导指数5名(正股级)。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党政二号楼四楼西侧
联系电话:0482-413332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邮政编码:029400
负责人:李雪瑶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