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右翼中旗哈日诺尔苏木人民政府2022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哈日诺尔苏木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3-01-30 1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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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现向社会公布2022年哈日诺尔苏木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我苏木在信息公开工作经费投入予以保障,充分利用政务公开栏、网站等各种渠道进行信息公开,确保群众及时了解政府信息动态,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科右中旗哈日诺尔苏木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0482-4781031。

主动公开方面

2022年,哈日诺尔苏木加强巩固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设立由负责政务公开的分管、党政办主任、政务公开信息员等组成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坚持以群众需求为 导向,按照“应公开、尽公开”的要求,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标准全年公开234条,包括党政信息类198条,政策文件类127条。

(二) 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2年,我苏木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 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苏木政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苏木党政综合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全苏木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四) 平台建设

一是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我苏木设立专人管理门户网站,强化统一门户网站的日常巡查、维护,主动公开内容栏目依据《条例》《规定》和其他专门法律法规要求公开,确保内容准确、及时地更新。二是依托“哈日诺尔苏木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推送报道,利用此类即时性、互动性强的新媒体拓宽公开渠道,以多种形式实现信息更新,确保政务动态全面公开。

(五) 监督保障

2022年,我苏木未因信息公开工作受到投诉、举报、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

2022年本苏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内容较为单一,信息更新还需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改进情况

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政务新媒体的运营管理,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受众广、传播快的特点,及时做好政策发布解读,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予以回应。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准确把握新条例各项规定,提高政府信息采集、编辑能力,既要在公开数量上有所提升,更要在公开质量上有所优化,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内蒙古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内政公发〔2021〕1号)和《兴安盟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兴安盟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兴政公发〔2021〕1号)要求,已完成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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