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巴彦茫哈苏木人民政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农村牧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自治区党委、盟委、旗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在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中发挥职能作用。
一、主要职责
(一)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党委、政府、人大、纪检监察、人民武装、群团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
(二)负责基层党的组织、宣传、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等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做好人民武装、统一战线、民族团结、宗教事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工作;负责基层人大、政协、群团工作;做好关工委和老干部工作;做好“三务”公开工作。
(三)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村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 治制度,指导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四)负责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推进 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做好信访维稳和社会综合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网格化管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应急管理等相关工作。
(六)根据旗委、政府对全旗发展的总体要求,研究讨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切实可行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改善和优化经济环境,促进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
(七)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负责做好产业发展规划、美丽乡村建设等工作;推进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八)负责民政、卫生健康、教育、文化、体育、科技、统计、残联、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保障、人口与生育保障、社会团体等民生服务工作。
(九)组织开展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工程建设、公共卫生、动物防疫、植树造林、绿化、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交通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协助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督等工作。
(十)抓好党群服务、便民服务、退役军人服务、新时代文明实践、综合行政执法、综合保障和农牧经营服务、防沙治沙和林草服务等工作。
(十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 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
(十二)完成旗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党政机关日常运转和综合协调工作;负责重要文件、综合性文稿和年鉴的编写工作;负责党政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统计、印信管理、信息报送、“三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政务值班等工作;承担党政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和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贯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工作的统筹协调。
组织财政预决算编制、预算执行、预算调整,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负责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工作;负责各类预算资金、非税收入核算;负责各项财政惠农惠牧补贴发放工作,推行财政“一卡通”系统管理模式;负责基层财政网络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二)党的建设办公室。负责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负责苏木党委自身建设和基层党组织建设;负责加强辖区内党员队伍建设;负责乡土人才孵化工作,发现、培养、推荐党员和群众中的优秀人才。负责组织、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思想道德建设等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负责人民武装、统一战线、民族团结、宗教事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老干部、关工委、群团组织等工作。承担基层人大、政协相关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嘎查“两委”换届选举,“两委”干部培训教育和动态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健全完善各项自治制度。
(三)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拟订基层社会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信访维稳等工作;负责指导社区戒毒、配合做好社区矫正等工作;负责网格化管理工作;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普法宣传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消防、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开展预案演练;负责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办理12345政务服务热线转办事项。
(四)经济发展和建设办公室。负责拟订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规划等工作。做好卫生健康、教育、文化、体育、科技、劳动就业、社会团体等工作,推进农牧民养老保险和合作医疗等社会公益事业,全面做好低保、救灾、社会救助、优抚、残疾人等低收入及弱势群体保障工作。
负责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有关政策措施;做好乡村帮扶产业发展工作,推进农牧业产业结构调整;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发展壮大新型农村牧区集体经济,巩固提升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加强嘎查集体经济和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国有土地承包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耕地用途管制,规范使用设施农业用地管理工作;负责耕地、基本农田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农牧民负担和筹资筹劳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处理辖区内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争议;做好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
负责做好辖区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工程建设、公共卫生、动物防疫、交通管理等工作;组织编制城镇建设规划、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做好辖区内的宅基地审批管理;协助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监督等工作。
负责做好辖区内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配合做好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水土保持、节约用水等工作,落实河湖长责任制;负责古树名木保护、草原建设保护利用等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相关工作,落实林(草)长责任制;做好露天秸秆焚烧和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做好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三、所属事业单位
(一)党群服务中心。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茫哈苏木党群服务中心加挂便民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为巴彦茫哈苏木所属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负责党员群众服务项目的整体设置、安排和调度,为党员和群众提供综合性服务支撑平台;负责联系、服务辖区党员;负责党群服务各类活动场所的功能规划、管理和维护;负责便民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服务保障工作;负责拥军优属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征兵、民兵、预备役、国防动员等相关工作;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和志愿服务工作;完成苏木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综合行政执法队。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茫哈苏木综合行政执法队为巴彦茫哈苏木所属相当于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负责彻执行综合行政执法方面的法律法规;拟订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按职责权限范围,以苏木政府名义开展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协调解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各类突发、应急和日常事件;负责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宣传,发布工作简报和工作信息,定期统计、分析、总结、提炼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验;完成苏木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保障和农牧经营服务站。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茫哈苏木综合保障和农牧经营服务站为巴彦茫哈苏木所属相当于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负责协助苏木政府拟订有关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牧、水、农机等领域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科技成果转化工作;负责为农牧民提供产业信息服务工作;负责农、牧、水等领域专业技术培训;负责做好农业领域的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畜禽疾病、动物防疫与控制工作;配合做好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嘎查集体经济“三资”管理工作;规范嘎查集体经济收支,做好嘎查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指导村级各类经济合作组织建设,帮助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制定经营计划;调查统计嘎查收益分配及农产品成本变化情况,开展经济效益评价;负责嘎查土地流转承包等相关服务工作;建立土地经营权流转台账,及时准确记载流转情况;负责对土地经营流转有关文件、资料及流转合同等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完成苏木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防沙治沙和林草服务站。科尔沁右翼中旗巴彦茫哈苏木防沙治沙和林草服务站为巴彦茫哈苏木所属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负责开展植树造林、防沙治沙、荒漠化防治等工作;负责林草领域专业技术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做好林草领域病虫害防治工作;完成苏木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地址:科右中旗巴彦茫哈苏木人民政府办公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8:30—11:30 14:30—17:30
联系方式:0482—4730056
邮政编码:029400
负责人:常立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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