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右中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科右中旗“十四五”期间消防
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各苏木镇人民政府,旗直各部门:
经旗政府同意,现将《科右中旗“十四五”期间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1年10月11日
科尔沁右翼中旗“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
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新时代国家消防应急救援体系,全力推进落实“十四五”时期科尔沁右翼中旗消防救援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结合全旗实际,编制本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
本规划是为全面提升科尔沁右翼中旗火灾防控水平和综合应急救援能力的五年规划,是科尔沁右翼中旗消防救援事业在新起点上向更高水平迈进的重要规划。主要阐明旗委、旗政府关于科尔沁右翼中旗消防救援事业的战略意图,明确“十四五”时期科尔沁右翼中旗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建设任务和发展路径,是今后五年科尔沁右翼中旗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一、规划基础
(一)“十三五”时期消防救援事业发展的主要成果
“十三五”时期,在旗委、旗政府领导下,各苏木镇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全面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以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格局为抓手,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进一步健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积极完善火灾防控体系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着力加大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消防应急救援能力不断提升,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促进全旗经济社会发展,确保脱贫攻坚和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1.消防安全责任持续推进落实。旗政府制定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苏木镇政府及各行业部门的消防工作职责,旗、苏木镇二级防火安全委员会组织体系进一步完善,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研判火灾形势,联合检查、协调督办、评价考核等工作机制规范运行,政府消防安全领导责任、行业部门消防安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2.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十三五”以来,共发生火灾686起,共发生抢险救援141起。“十二五”期间共发生火灾632起、抢险救援115起。
“十三五”期间共发生火灾686起,其中农牧区火灾347起、城镇火灾350起;“十三五”期间共发生抢险救援141起,其中交通事故救援59起;自然灾害救援22起;社会救助14起;其他救援46起。
成功处置了多起“急、难、险、重”灭火抢险救援任务,圆满完成了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内蒙古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工作,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3.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全旗累计投入消防业务经费1066万元,队伍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十三五”以来,投入消防装备建设经费244.05万元,新购执勤消防车1辆,战斗执勤车辆总数达到6辆。购置各类灭火救援装备800件套,政府新建消防水鹤11座,消火栓总数达120座,消防水鹤总数达16座。
4.消防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全旗消防信息化工作取得明显进步,改造升级了科尔沁右翼中旗“119”消防接警调度室,完成了消防救援站信息网和调度指挥网建设;建成了119报警信息定位导航、图形化调度、水源搜寻、火灾影响范围分析、勤务地理信息应用平台,实现了救援现场4G视频传输;配置了移动指挥终端、执法终端和办公终端,完成了一体化综合业务平台、消防信息系统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建设,将网络和信息系统接入政务网;完成了无人机、消防单兵设备、卫星电话和移动公网对讲等设备高科技设备配置;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与应用,消防信息化应用已覆盖消防工作主要领域。
5.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效果明显。围绕冬春火灾防控,先后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养老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在建工地消防安全整治、建筑消防设施完好率测试治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等30余次专项行动;紧盯公共娱乐、人员密集等场所启动约谈活动,并对社会单位开展“体检式”、“处方式”和“预约式”的排查整治。全旗累计检查单位1.07万家次,督促整改火灾隐患1.27万余处,挂牌督办重大隐患单位2家,责令“三停”单位场所183家,临时查封151家、拘留18人。在注重靶向治理的同时,着力解决小火亡人、农牧区火灾频发等瓶颈性难题,推动社区、苏木镇消防网格管理实体化、常态化运行,推进“标识化”和“户籍化”管理,不断优化消防安全环境。
6.消防服务水平和质量进一步提升。消防改制转隶后,确定了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信用监管为基础、“互联网+监管”为支撑、火灾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为保障的新型监管机制,招聘消防文职人员弥补监督执法力量不足,协助开展消防宣传、监督执法、法制、火调、内勤等工作,组织消防志愿者服务队深入农村牧区为助力脱贫攻坚服务,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简政放权、缩短办结时限、落实免办事项、采取容缺受理和技术审查等方式,全力推进消防执法改革。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行政许可专项整治工作,解决了全旗90%以上的历史遗留建设工程未办理消防手续问题。
7.全民消防安全素质进一步提升。利用广播电视、楼宇电视、户外视频、公交车站、出租车广告牌等播放宣传消防公益广告,扩大受众覆盖率;建成旗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并经常性开放;利用短信、微信及时发布消防安全提示信息;全旗中小学校继续推广普及兴安盟消防支队编制并录入“中国消防博物馆”名录的“中小学生消防安全疏散救援操”;立足地区实际和民族特点,采取蒙古族“乌力格尔”说唱和乌兰牧骑演出等多种形式,经常性深入农村牧区进行消防知识宣传普及,着力培养群众当中的消防安全“明白人”,利用剪纸、漫画、标语等形式广泛开展社区消防宣传工作,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依托民间艺术团体建立了“好来宝”义务消防宣传队,获得应急管理部“全国119消防奖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二)当前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存在问题和面临的形势
“十四五”时期,全旗消防救援事业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1.消防专业规划编制相对滞后。全旗总体规划中无消防规划相应内容致使编制消防专项规划缺乏重要基础依据,影响了包括城乡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工业园区、多数苏木镇没有建设政府专职(志愿)消防队,嘎查村和艾里屯没有建设消防车取水点、消防车通道不畅,影响灭火救援特别是农村牧区初起火灾的扑救。
2.新型产业发展导致致灾因素增多。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各类经济组织和新兴产业大量涌现,小微企业遍地开花,人流、物流持续加大,各类建筑功能更趋综合复杂,高层建筑、地下空间、大型综合体、异型建筑和大空间建筑、风能和太阳能发电项目不断增多,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广泛应用,各种传统与非传统、确定与不确定的因素相互交织,火灾发生的几率和防控难度急剧增大,同时也给灭火救援工作带来新的挑战。
3.农村牧区消防工作基础薄弱。农村牧区经济快速发展,火灾风险日益增大,而苏木镇对农村牧区消防工作重视程度普遍不够、消防工作责任制度落实不到位、预防火灾措施乏力,公共消防基础设施、专兼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相对滞后;农牧民消防安全意识不强,消防安全知识匮乏,居住房屋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电线私拉乱接、秸秆堆垛乱堆乱放等现象普遍存在,“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群体不断增加,火灾防御能力不断降低;嘎查村委会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较弱,自防自救能力差,往往遇到火灾时束手无策,导致“小火酿成大灾”,大风天气“火烧连营”的事故还时有发生,火灾发生率高于城镇。
4.消防灭火救援力量严重不足。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城镇和工业园区总体规划的建设数量要求,全旗消防站建设欠账严重,工业园区已经投入运行,规划的消防站未能与园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导致现有消防站布局与城市(工业园区)建设发展严重不相适应。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缓慢,目前还有81%的苏木镇没有建立政府专职(志愿)消防站,有70.7%的嘎查村和67.8%艾里屯没有建立志愿消防队,基层消防力量严重不足,已经成为了制约农村牧区消防事业发展的瓶颈性问题,加之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等相关福利待遇未落实到位,不能充分调动专职队员工作积极性。另外,全旗还有32.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69.5%社区未建立微型消防站。
5.消防水源建设欠账问题依然存在。市政消火栓建设数量未达到建设标准,老商业街和城中村及平房区(棚户区)的消火栓数量严重不足,现有数与应建数之间差距较大,局部区域、路段配建不到位,布局不合理,消火栓流量、压力不足;消防供水管网未能与城镇街道改造同步实施改建,消防水源检查、维修、保养、管理不到位,消防水源被擅自挪用、拆除、埋压、圈占以及无水源接口、无水、锈蚀、漏水、水淹、损毁、塌陷、碰撞、填埋、盗窃、严寒冰冻等自然和人为破坏问题存在,完好率不足70%,严重影响灭火救援使用。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十四五”期间科尔沁右翼中旗消防救援事业的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对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发表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完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着力深化消防管理创新,着力夯实公共消防安全基础,着力提升火灾防控水平,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坚持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基本要求
1.以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根本目标,牢固树立法治消防、责任消防、全民消防、智慧消防理念,进一步健全火灾隐患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创新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平安中旗”、建设好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提供强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2.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着力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坚持综合治理,着力夯实城乡消防安全基础;坚持科技支撑,大力提升防火和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以问题为导向,着力破解消防发展难题,突出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坚持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统筹消防救援事业发展,合理配置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健全完善城乡防灾减灾体系,着力推进城乡消防工作一体化建设;紧密结合城乡建设和社会发展谋划消防事业,积极推进城乡消防基础设施建设,解决制约全旗消防事业发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矛盾,实现消防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机统一。
4.强化组织领导。各苏木镇政府(工业园区)要紧密结合实际,将本地区“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纳入整体规划编制目录清单,并组织编制执行;要明确年度任务指标,积极主动作为,认真组织实施,填补空白,巩固原有基础,为社会发展提供强力有的消防安全保障。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建立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现代消防管理体制,消防工作法制化、科学化、社会化、智慧化水平和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全面提升,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消防装备建设明显改善,公众消防安全意识显著提升,火灾形势总体平稳,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1.消防安全形势保持平稳。坚持依法治火、综合治理,以法治方式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体系,创新社会消防治理模式,减少火灾隐患和致灾因素;坚持以人为本、保障民生,建立全民参与、群防群治的社会化消防工作体系,全面提高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发展,一般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严防较大火灾事故发生,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2.消防基础设施更加完善。2025年底前,全旗新建3个政府专职消防站,优化站点布局,解决消防站建设欠账、滞后的问题。各苏木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要本着“不欠新账,快补旧账”的原则,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加快完善消防设施建设;城镇区(工业园区)在新建、改建和扩建时,消防供水要与市政基础设施同步规划建设,建立完善消火栓、消防水鹤建设、管理、维护工作机制。
3.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较快发展。积极争取增加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编制,加强消防业务技术骨干力量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大力发展城市、工业园区、苏木镇政府专职(志愿)消防站、企业事业单位专职(志愿)消防站和嘎查村、艾里屯志愿消防站,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微型消防站全覆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要配有人员和必要的装备器材,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开展相应的业务训练,不断提升战斗力。
4.应急救援装备水平满足发展需求。优化车辆配备结构和性能,提高举高消防车、专勤车、后援车配备比例。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站配备综合抢险救援车、举高类消防车和较高性能的水罐(泡沫)主战消防车,加快个人防护装备更新换代和性能提升,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配齐配全个人防护装备;根据中旗主要灾害事故特点,重点配齐配强相关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装备,开展全灾种针对性装备配备,提升防护、洗消等专用药剂的保障水平,加强新技术新装备应用;实施模块化存储和快速机动运输,协调公路、铁路等部门,建立远程投送联动机制,开展战勤保障拉动演练,满足成建制、跨区域、长时间战勤保障需要。
5.全民消防素质普遍增强。树立“消防工作,宣传先行”的理念,大力加强公众消防安全教育,以扎实推进消防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为基础,完善公民安全教育体系,采取“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模式,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消防、全民参与消防的良好氛围,努力提高社会整体消防安全水平,全民消防安全常识知晓率综合得分逐年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内政办发〔2020〕29号)。
1.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各苏木镇政府应将消防工作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和督导检查消防工作,每年向上级政府专题报告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各苏木镇政府建立健全消防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明确消防工作目标责任,纳入日常检查、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确保消防安全责任落实落地。加强消防工作考核结果运用,建立与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履职评定、奖励惩处相挂钩的制度。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单位消防安全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信用评价、项目核准、用地审批、金融扶持、财政奖补等方面的参考依据。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对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落实政府工作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行业、系统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工作经费;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旗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对本辖区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指导、督促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履行消防工作职责;开展消防监督检查,组织有针对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消防行政处罚;组织和指挥火灾现场扑救,承担或参加重大灾害事故和其他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公安派出所履行辖区消防监督职能。教育、民政、人力资源、自然资源、住建、安监、交通、文化、卫生计生、旅游、文物、新闻等部门切实加强所属单位及本行业领域的消防安全管理,把消防安全纳入行业发展规划,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责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消防安全培训、先进消防安全技术推广、消防安全队伍建设等工作。人设、工信、市场监管、电力、燃气、人防等负有社会管理职能的部门依法依规履行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职责,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旗防火安全委员会要定期召开成员单位会议,分析研判消防安全形势,协调指导消防工作开展,督促解决消防工作重大问题。
3.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法定消防工作职责,大力夯实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工作,真正落实“自我管理、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全面开展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措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每年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维护保养消防设施、组织检测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集中培训全体员工,并建立微型消防站。依法对社会单位未按规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导致火灾事故发生的,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落实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和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将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本地新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针对旗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问题,应当结合苏木镇房改、水改、电改、灶改、路改等工作,同步规划部署消防安全改造,并与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同步建设,同步发展,确保符合国家标准。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同步推进消防基础建设和维护管理。2021年,旗政府所在镇,2个全国重点镇、工业园区完成新的消防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2022年底前,全旗其他建制镇和所有苏木全部完成新的消防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各苏木镇政府(工业园区管委会)要认真组织消防规划实施,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2.加强综合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应急救援的主力军和国家队,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要建设一支“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消防救援队伍。根据旗灾害事故的特点,建立地震、水域、化工、高空救援等专勤班;做到“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全力组织实施灭火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最大程度降低灾害损失。
3.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站建设。根据旗城乡(工业园区)总体规划和发展现状,落实建设部分消防队站任务,填补工业园区、大部分苏木镇没有消防站的空白,弥补并缓解城镇消防救援力量的不足。按照现行《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152-2017),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和工业园区建设政府专职消防站,于2023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除以上明确的城镇、开发区以外,其它苏木镇,分年度、分批次于2024年9月底前建成政府专职消防站并投入使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内政办〔2020〕26号)、关于印发《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乡村振兴考核细则》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进农村志愿消防站建设,按照“一村一队一车一栓(加水点)一泵一牌”全覆盖的要求,2022年实现社区“一区一站”、农村牧区“一村一站”,社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100%建立微型消防站;2024年9月底前,嘎查、村、屯100%建立志愿消防站,负责火灾初期的扑救工作。“十四五”期间,所有新建大型企业、仓库、基地等单位符合企业专职消防站建设标准的,要规划建设企业专职消防站,负责本企业的灭火救援工作。
4.加强多元消防力量建设。立足消防救援队伍发展需要,切实缓解灭火救援、监督执法、消防宣传力量不足的现实矛盾,结合全旗消防救援队伍现状,规划期内累计招录文职人员6人。按照《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小型站建设要求及《乡镇消防队》二级专职消防站建设要求,规划期内旗政府所在地及工业园区政府专职消防队各招录专职消防队员15人,其他苏木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各招录专职消防队员5人。
按照《内蒙古大学生志愿服务脱贫攻坚计划消防专项项目实施方案》(内团联发〔2020〕4号)文件要求,规划期内建设消防志愿服务队伍10支,累计招募志愿者1000人,新建志愿服务站30个,主题民宿1个、主题餐厅1家。
5.加快消防水源建设。各苏木镇政府(工业园区)要本着“不欠新账,快补旧账”的原则,按照国家标准要求,加强和改进消防水源建设,重点弥补老商业区、城中村(平房区)、边缘区等人员密集和物资集中区域的市政消防供水。规划、建设、供水等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消防规划建设管理规定》等规定的要求,建立完善消防水源管理工作机制,各尽其责,密切合作,切实保证城市消防水源建设的顺利进行;在新建、改建和扩建、老旧小区整治改造时,消防供水应当与其他市政基础设施同步建设,并保证消防供水设施的数量、水量、水压等满足灭火需要,保证消防车到达火场后的用水需求。城中村(平房区)、边缘区等确因市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导致无消防水源的,可利用现有灌溉机井等弥补市政消防水源建设不足的实际问题。
农村应设置消防水源。具备消防管网条件的,应设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或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不符合消防给水要求的,应至少建立1个以上的消防车固定加水点或取水码头,并应保证供水压力和流量满足消防供水要求,同时保证随时不间断加水的条件。2022年底前,嘎查村全部完成建设任务,2024年底前,所有艾里屯全部建立消防车加水点。
(三)加快消防救援信息通信和“智慧消防”建设
1.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应急通信建设。按照“信息互通、快速便捷、辅助指挥”的原则,“以信息化推动应急救援管理现代化”。进一步完善覆盖全旗的智能指挥系统、消防接处警系统、新型智能指挥中心应急通信系统建设,搭建“一张图”实战指挥平台,整合灭火应急救援基础信息和社会资源,做到灭火救援预案随机调阅查询、作战全程评估和灾害事故发展趋势预判,确保队伍指挥作战响应迅捷、决策科学、处置高效。全面提升消防移动业务工作效能和移动信息化服务水平,为社会公众个性化消防安全需求提供服务;完善单位、建筑、火灾等专题数据库,提高平台检索能力和效率。建立火灾防控、灭火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社会公众服务四个板块,供各业务条线分析应用。健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实时监测预警单位火灾、实现风险研判及差别化精准化监管;融入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优化融合数据支撑和硬件设施,提高指挥中心智能化指挥辅助能力,消防救援站出警后的图像、视频资料保存上传,抓好灾情处置期间的资料留存和后续的情况跟踪;发动社会单位积极参与信息化建设应用,融入“智慧城市”建设中,加强与政务、公安、应急相关部门的常态化联系,共享应用政务云;以城市消防指挥中心为载体,调整优化119接警调度席位、功能分区、综合显示等基础硬件环境,全面接入政府相关部门信息资源,部署消防智能指挥系统,健全与智能指挥系统运行相配套的应急响应、分工协作、指挥调度、前后方协同及战后总结等指挥工作机制。
2.推进“智慧消防”建设。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将“智慧消防”嵌入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之中。依托兴安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旗、苏木镇、嘎查三级大数据联通应用平台,利用遍布苏木镇、嘎查的前端物联感知设备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共享资源,实现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升级应用,逐步将一体化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管信息系统、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系统等,接入到本级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政务服务和消防监管“一网通办”。搭建共治共享的火灾防控平台,实现对城乡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等火灾风险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分级预警,提升火灾预警分析和风险防控能力。
(四) 强化火灾防控治理能力
1.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消防安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消防救援队伍要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开展本地化、具体化的专项整治,始终坚持“防住大火、控住小火”,努力实现“不发生、不亡人、不扩大”的防控目标。当好党委政府“助手”、行业部门“推手”、社会单位“帮手”,全面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逐项推动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如期完成;及早研判,提前发布火灾风险提示、警示,实施差异化监管,精准防范,柔性执法,完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对重点区域、难以整改的隐患,采取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实行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加强公共停车场建设,将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内容。相关部门建立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老旧住宅小区路侧停车场,推行居民优惠停车措施。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居民住宅区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居民住宅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设置2021年完成70%,2022年完成85%,2023年完成100%。
2.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强化消防安全源头管控,各行政管理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对涉及消防安全的事项进行严格把关,切实加强对生产、销售、使用领域消防产品的监管,严厉查处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行为,开展对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的监督抽查,严禁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的装修材料。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做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治理工作。开展常态化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古建筑、合用场所、居住出租房屋等为重点开展专项治理。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
3.加强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全面推行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全面落实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各政府职能部门将消防安全纳入日常管理、工作督办、业务检查、考核评比等内容,实现“同部署、同落实、同督导、同考评、同奖惩”。强化源头防范,坚持“一部门一建议”“一行业一对策”,完善行业系统火灾形势和突出问题定期通报机制,重点行业部门定期召开火灾形势研判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抓住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等“关键少数”,全面推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高危单位标准化管理,落实“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和“一懂三会”全员培训。鼓励重点单位引入专业消防管理团队。建强微型消防站和区域联防组织,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4.优化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加快“智慧消防”建设,将消防管理系统嵌入大数据平台,建成共享应用的“消防大数据库”。对接社会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数据资源库,完成与政府信用监管体系的有效衔接,动态更新维护消防监督检查对象数据库,根据监督检查对象实际差异化管理,推进消防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间互通共享。完善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系统,实现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一站式“指尖办理”。加强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增补单位自查、双随机监督抽查、自由裁量和处罚案例、网上执法监测和巡查、消防信用档案、重大安保、专项治理、火灾事故责任调查等应用建设,配套开发移动执法应用APP,并探索对接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公安交通部门车辆违章信息平台、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实现动态监管,完善消防监督执法所有环节网上流转、全程留痕和闭环式管理。
5.提升火灾预警分析和风险防控能力。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乡建设和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城乡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汇聚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物联感知等内部信息,共享融合城市建筑、交通、水源、气象、视频数据以及市场监管、教育、卫健委、文旅、商务、危化等行业数据,逐步实现火灾防控数据广泛汇聚。试点搭建火灾监测预警预报系统基础框架,开展火灾风险预测预警大数据挖掘分析,引入知识图谱、机器学习和深度学习等技术手段,实现对城乡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等火灾风险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分级预警,推进城乡消防大数据智能化管理,为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应急部门、社会单位及网格员,提供工作部署、隐患推送、流程引导、态势预警、举报投诉和风险提醒等服务,实现差异化精准监管。
(五)加强消防救援车辆装备建设
1.提升消防车辆整体性能。按照《执勤消防车辆退役报废标准》定期淘汰超期服役消防车辆。加强城市主战消防车配备,逐步配备满载总质量14-20吨、载液量3吨以上、比功率12以上、水泵流量50升/秒以上,并配有多种灭火救援器材、短轴距、多功能、多乘员的城市主战消防车。按照标准配齐随车器材,确保消防车辆器材科学配备、合理布置,车辆底盘优先选用进口底盘或国产知名品牌。
2.优化消防车辆装备配备结构。按照“标准配备与实战需求、常规配备与攻坚配备、基本配备与针对性配备相结合”的原则,逐步调整和优化消防车辆装备配备结构,开展“1辆大功率多功能城市主战消防车、1辆重型水罐或泡沫消防车、1辆举高救援消防车和1辆专业综合抢险救援消防车”的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装备配备,优化消防车辆结构,提高消防站独立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
3.加强抢险救援器材配备。根据科尔沁右翼中旗地区特点加强针对性器材装备配备,如针对高层建筑灭火救援特点,配备防坠落装置、升降器、水带及器材高层运送敷设装置等;针对洪涝、水域灾害事故救援特点,配备浮艇泵、救生艇等装备;针对地震及建筑倒塌事故救援特点,配备生命探测仪、机动链锯、无齿锯、电源逆变器、混凝土破拆工具组、重型支撑顶杆等装备;针对化工企业火灾危险特点,配备化学救援、侦检等装备。
4.加强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尽快按标准配齐消防员防护装备,完成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双份配备任务,并根据冬夏不同灭火救援作战防护需求,提高消防员防护装备的舒适性和适体率。
2021年,按标准完成80%的防护装备配备任务,消防站根据实际损耗情况进行补充;按配备标准配齐防爆对讲机及骨传导通话装置;2022年,消防站按照编制人数标(超编的按照实际人数)准完成100%的配备任务,消防站按照标准配齐全套防护装备,每个消防站配备1套智能无线单兵图像传输设备和室内人员高精度定位及状态监控系统。
(六)深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1.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各苏木镇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完善长效机制;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党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制定计划将消防知识纳入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督促学校建立专门的消防知识技能体验场所;公安、卫健、民政、文旅、农科、城市管理等部门以及文明办结合职能,抓好本系统、本行业和社会面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在全社会共同传播消防安全文化;推动政府志愿消防服务队建设,推进大学生消防志愿者脱贫攻坚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对消防宣传教育工作进行部署,将消防宣传教育纳入全旗消防工作责任制考核,与重点相关部门形成会商机制,对消防宣传工作齐抓共管。
2.强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宣传。官方政务微博、微信等新媒介要定期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工作动态。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传播媒体承担消防安全公益宣传义务,免费开设消防宣传专栏、专版,普及消防安全常识。依托户外屏幕、楼宇电视、车载视频等媒介广泛播出消防公益广告、知识短片;印制张贴火灾警示教育、重点场所常见火灾风险宣传等系列挂图、海报和宣传标语;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加大全国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推广应用力度,深入推进消防主题公园建设,有条件的地区可建设消防文化一条街、消防文化广场等。
3.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社区居委会制定《居民防火公约》、村民委员会制定并经村民大会通过《村民防火公约》,严格督促落实,使消防安全进入千家万户。推动企业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日常管理考评,明确工作计划、目标和责任人,建立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档案。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定灭火疏散应急预案。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文化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运动会、119消防日等活动,鼓励员工创作消防安全文化作品,通过消防安全文化软实力夯实消防安全硬指标。对嘎查“两委”成员进行消防培训,明确1名嘎查干部负责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推动重点嘎查组建志愿消防队,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将消防宣传教育融入社区文化建设,每年至少组织1次消防安全疏散逃生演练和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组织社区居民到当地消防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每年119消防日举办一场消防安全体验教育活动。对老弱病残等重点家庭适时进行消防安全“帮扶”,推行“邻里守望”制度。推动学校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明确校内消防安全专职教师,建立校外消防兼职教员队伍。在119消防宣传月期间集中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四、重点项目
本规划已经明确表述建设的“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救援信息通信和"智慧消防"建设、消防救援车辆装备建设”内容,应当列入重点项目组织实施,并建立重点项目建设清单。各苏木镇政府在政策上给与扶持,经费上予以保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苏木镇政府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细化任务分工,完善保障机制,确保工作落实。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在政策制定、资金和配套资金保障、项目安排、体制创新等方面支持规划的落实。
(二)加大经费保障力度。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转制后,消防救援队伍职能向综合救援拓展,职业保障政策体系重建,对经费保障和管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按照《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经费管理暂行规定》(财建38号文件)要求,加大消防工作经费投入,将消防救援队伍列入本级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建立与“十四五”消防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机制,按照消防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将消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
健全完善经费分类保障机制,基本消防业务经费标准要求应与经济发展实际相适应,编制完善经费支出规划,将消防救援队伍消防队站建设、消防车辆器材装备、消防水源、消防信息化建设等项目纳入本级财政项目库。
(三)建立人员制度保障。制定出台保障消防指战员、消防文员、志愿者、专职消防队员等政策性文件,制定完善地方政府消防文职人员执法辅助队伍和政府专职消防队经费保障标准,明确消防文职人员和专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确保工资待遇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和所从事的高危险职业相适应,并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险体系,将五险一金等人员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建立完善合理的绩效工资、奖励工资和定期增资保障体系,推动消防文职人员和专职消防队伍健康发展。
对因公伤亡的消防文职人员、专职消防队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参照有关规定评功、评烈。
(四)实施跟踪问效。各苏木镇政府要定期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政府报告。旗级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督促落实各项工作和政策措施,于2022年和2025年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评估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苏木镇政府和各部门绩效的重要依据。对在涉及消防安全行政审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力量发展等方面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名词解释:
消防文员是指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消防救援机构按程序招聘录用,在消防救援机构从事消防业务工作,并由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管理的消防文员。
微型消防站是单位、社区组建的有人员、有装备,具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的志愿消防队。
附件:1.科尔沁右翼中旗“十四五”期间政府专职消防站规划表
2.科尔沁右翼中旗“十四五”期间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规划表
3.科尔沁右翼中旗“十四五”期间信息化建设规划表
4.科尔沁右翼中旗“十四五”期间脱贫攻坚计划消防专项项目规划表
5.科尔沁右翼中旗“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规划一般建设项目目录
6.科尔沁右翼中旗“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附件1
科尔沁右翼中旗“十四五”期间政府专职消防站规划表
单位 |
城市政府专职消防站 |
苏木镇政府专职消防站(农牧区消防站) |
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
经费估算(万元) |
|||||||||||||||||||
现状 |
“十四五”任务数 |
现状 |
“十四五”任务数 |
现状 |
“十四五”任务数 |
||||||||||||||||||
合计 |
年度分解 |
合计 |
年度分解 |
合计 |
年度分解 |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2021 |
2022 |
2023 |
2024 |
2025 |
|||||||||
中旗大队 |
0 |
3 |
1 |
1 |
1 |
0 |
0 |
2 |
9 |
1 |
3 |
2 |
2 |
1 |
15 |
50 |
5 |
15 |
10 |
10 |
10 |
1452 |
|
备注:专职消防队员开支按照5500元/人/月进行计算,其中基本工资3300元、绩效工资400元、社会保险1200元、住房公积金200元、高危补助400元。
附件2
科尔沁右翼中旗“十四五”期间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规划表
地区 |
十三五期间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
应有数 |
现有数 |
完好率 |
市政消火栓 |
市政消防水鹤 |
市政消火栓 |
市政消防水鹤 |
市政消火栓 |
市政消防水鹤 |
市政消火栓 |
市政消防水鹤 |
市政消火栓 |
市政消防水鹤 |
|||||||||||
新建数 |
维修数 |
新建数 |
维修数 |
新建数 |
维修数 |
新建数 |
维修数 |
新建数 |
维修数 |
新建数 |
维修数 |
新建数 |
维修数 |
新建数 |
维修数 |
新建数 |
维修数 |
新建数 |
维修数 |
||||
科尔沁右翼中旗 |
200 |
120 |
67% |
30 |
10 |
0 |
1 |
30 |
10 |
0 |
1 |
30 |
10 |
0 |
1 |
30 |
10 |
0 |
1 |
30 |
10 |
0 |
0 |
附件3
科尔沁右翼中旗“十四五”期间信息化建设规划表
单位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科尔沁右翼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完成智能指挥系统、智能接处警系统建设任务,完成消防救援67万元 |
完成消防大数据库、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建设。约60万元 |
完成建设城市灭火救援和地质性及洪涝灾害应急通信保障系统建设。约70万元 |
配齐5G单兵图传、音视频布控球。约27万元 |
完成消防数据应用平台、消防感知网络建设。约62万元 |
附件4
科尔沁右翼中旗“十四五”期间脱贫攻坚计划消防专项项目规划表
单位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2025年 |
中旗大队 |
成立消防志愿服务队4支,招募志愿者200人,建立志愿服务站5个。 |
成立消防志愿服务队4支,招募志愿者200人,建立志愿服务站5个。 |
成立消防志愿服务队4支,招募志愿者人数200人,建立志愿服务站5个。 |
成立消防志愿服务队4支,招募志愿者200人;建立志愿服务站5个。 |
成立消防志愿服务队4支,招募志愿者200人;建立志愿服务站5个。 |
附件5
科尔沁右翼中旗“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规划一般建设项目目录
一般项目 |
项目内容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
1.落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贯彻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消防工作职责”(工业园区管理机构等地方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履行同级别人民政府的消防工作职责)。 |
各苏木镇政府 |
2021年3月底前 |
2.落实政府工作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行业、系统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依规做好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工作,依法督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工作经费;开展针对性消防安全检查治理,消除火灾隐患;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每年组织应急演练,提高行业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
旗宣传、综治办、发改委、财政局、应急局、公安局、民政局、住建局、林草局、编办、教育局、文旅局、文物局、商务口岸局、经信委(工信)、金融办、卫健委、农牧局、交通运输局、人社局、司法局、人防办、市场监管局、科技局、地震局、自然资源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族宗教和法制委员会、工会、妇联、广播电视局、网信办、工业园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 |
2021年3月底前 |
|
3.落实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措施。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 |
2021年3月底前 |
|
二、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建设 |
1.加强综合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消防救援队伍。 |
科尔沁右翼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2022年前 |
三、强化火灾防控治理能力 |
1.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消防安全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 |
旗发改委、教育局、商务口岸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文旅局、卫健委、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广播电视局。 |
2022年底前 |
2.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风险。 |
旗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委、民族宗教和法制委员会 |
2022年底前 |
|
3.加强消防治理责任机制。 |
各级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民政局、文旅局、卫健委、民族宗教和法制委员会 |
||
4.优化火灾风险防控体系。 |
科尔沁右翼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
5.提升火灾预警分析和风险防控能力。 |
科尔沁右翼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
四、深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
1.建立健全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推动政府、各职能部门。社会单位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完善长效机制。 |
党校(行政学院)、人社局、司法局、公安局、教育局、卫健委、民政局、文旅局、科技局、农业局 |
|
2.强化传统媒体与新媒体宣传。运用多种新媒体定期发布消防安全提示、工作动态。加大全国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推广应用力度,深入推进消防主体公园建设等。 |
科尔沁右翼中旗消防救援大队、广播电视台 |
||
3.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的“五进”工作,社区制定《居民防火公约》、村民委员会制定并经村民大会通过《村民防火公约》。 |
旗应急管理局、民政局、教育局;各旗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社区居委会、嘎查村委员会 |
附件6
科尔沁右翼中旗“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目标 |
重点任务 |
基本要求 |
牵头单位 |
责任部门 |
完成时限 |
一、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 |
城乡消防专项规划编制与实施 |
1.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各旗县市在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时将所有消防专项规划内容全部纳入其中。 |
旗自然资源局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2021年 |
2.消防规划编制:按照《消防法》第八条规定编制消防规划内容。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2022年 |
||
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
1.科右中旗巴彦呼舒镇和工业园区建设3个政府专职消防站。 |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2023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
|
2.其他国家级和自治区级重镇要建成政府专职(志愿)消防站。 |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2024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
||
3.其他镇苏木和一般建制镇,各旗县政府要分年度、分批次建成政府专职(志愿)消防站。 |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
4.嘎查村和艾里屯要建立志愿消防队。 |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2024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
||
5.所有新建或改建大型企业、仓库、基地等单位符合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标准的,要规划建设企业专职消防队。 |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2024年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 |
||
消防水源建设 |
1.城镇消防水源:建立完善消防水源管理工作机制。 |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
旗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 |
2021年底前 |
|
2.农村牧区消防水源:具备消防管网条件的,设置室内给水系统;不具备给水管网条件的或室外消防给水系统不符合消防给水要求的,应至少建立1个以上的消防车固定加水点或取水码头,保证供水压力和流量满足消防供水要求。 |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
苏木镇政府、消防救援大队 |
1. 嘎查村2022年底前全部要完成建设任务。 2. 所有艾里2024年底前全部建设消防加水点。 |
||
二、消防救援信息通信和“智慧消防”建设 |
消防救援信息通信 |
1.进一步完善覆盖全盟的智能指挥系统、消防接处警系统、新型智能指挥中心应急通信系统建设,搭建“一张图”实战指挥平台。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
2.建立火灾防控、灭火应急救援、队伍管理、社会公众服务四个板块,供各业务条线分析应用。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
3.健全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系统,实时监测预警单位火灾、实现风险研判及差别化精准化监管;融入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大数据指挥服务中心。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
4.以城市指挥中心为载体,调整优化119接警调整席位、功能分区、综合显示灯基础硬件环境,全面接入政府相关部门信息资源,部署消防智能指挥系统。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
“智慧消防”建设 |
1.综合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智慧消防”建设。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
2.提请当地政府将“智慧消防”嵌入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中。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
3.依托兴安盟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旗、苏木镇、嘎查三级大数据联通应用平台,利用前端物联感知设备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共享资源,实现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升级应用,逐步将一体化消防监督管理系统、“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管理信息系统、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众聚集场所告知承诺系统等,接入本级政府及应急管理部门的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系统,实现政务服务和消防监管“一网通办”。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
4.搭建共治共享的火灾防控平台,实现对城乡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单位等火灾风险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分级预警,提升火灾预警分析和风险防控能力。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科右中旗消防救援大队 |
|||
三、加强消防救援车辆装备建设 |
优化消防车辆装备配备结构 |
逐步调整和优化消防车辆装备配备结构,开展“1辆大功率多功能城市主站消防车、1辆重型水罐或泡沫消防车、1辆举高救援消防车和1辆专业综合抢险救援消防车”的灭火救援基本作战单元装备配备,优化消防车辆结构,提高消防站独立应对各类灾害事故的能力。 |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
财政局、消防救援大队 |
2021年,30%的小型普通消防站车辆达到“四个一”标准;2022年60%的小型普通消防站车辆达到“四个一”标准,2023年,全部队站达到“四个一”标准。 |
抢险救援器材 配备 |
根据科右中旗地区特点加强针对性器材装备配备。 |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
财政局、消防救援大队 |
||
加强消防员防护装备配备 |
按标准配齐消防防护装备,完成消防员基本防护装备双份配备任务,根据冬夏不同灭火救援作战防护需求,提高消防员装备的舒适性和适体率。 |
科右中旗人民政府 |
财政局、消防救援大队 |
2021年,按标准完成80%的防护装备配备任务,消防站根据实际损耗情况进行补充;按配备标准配齐防爆对讲机及骨传导通话装置;2022年,消防站按照编制人数标准完成100%的配备任务,消防站配备1套多跳智能无线单兵图像传输设备和室内人员高精度定位及状态监控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