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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详情

关于消防家属工作调动问题的咨询

编号:2023051509532976829

姓名

家属

留言时间

2023-05-15 09:53:29

留言内容

爱人是一名消防员,现在消防队服役3年。我是外县事业编,现在外县工作,想调回中旗便于照顾老人和孩子,我想问一下,消防改制后,现在对于消防员家属工作调动有什么优待政策吗?

处理状态

已处理

处理时间

2023-05-17 14:50:52

回复内容

您好  家属  女士/先生 您所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回复如下: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优待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优待对象为全区各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在职消防救援人员、残疾消防救援人员、离退休消防救援人员的家属可享受与现役军人家属同等优待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家属可以随调工作,就业创业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执行。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第九、十条规定,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荣立二等功或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随军家属、在三类(含)以上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累计满8年或二类(含)以上边远艰苦地区工作累计满10年的随军家属需要安置就业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优先安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军家属不予安置就业:
(一)不符合随军条件或未经批准的。
(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
(三)档案原始材料不全、虚假的。
(四)不符合随调条 件或已调入驻地工作的。
(五)本人放弃安置就业或有其他不符合条件情况的。
 
答复单位:旗消防救援大队
联 系 人:鑫鑫
联系电话:18248274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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